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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应急管理局:深化安全攻坚 一年检查企业逾8万家次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廊坊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廊坊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监管体系,深化安全攻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17年度原市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强化政治意识,党政领导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

廊坊区位特殊、责任也特殊。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8年共提请在12次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52次安全生产会议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安全生产工作153次、带队督导检查16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明确了市四套班子18位成员安全生产包联县(市、区)和市直部门,22个市直部门195名处级干部包联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同步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规定市、县两级政府所有副职都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市、县两级政府均由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县两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均由党组副书记或排名第一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导力度,2018年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月督导内容,累计督办事项102项。制定出台《廊坊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安全隐患排查,2018年市安委办连续牵头组织开展了三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检查企业81550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3.6万项、重大隐患114项,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安全执法检查,2018年全市共执法检查企业9722家,发现隐患问题24067项,立案2136起,实施经济处罚3125万元,分别同比增加42.9%、21.4%、44.1%和79.7%,年度考核全省第一。加强隐患整改督办,2018年廊坊市安委办共印发整改令、督办通知、内部通报、监察建议书等270期,约谈问题企业和单位负责人327人次,受理并依法办结举报51件。建立安全隐患曝光制度,2018年通报曝光并督办整改各类隐患118期、1.1万项。

夯实安全基础、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建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廊坊市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加强综合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在19个市直和244个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共配备工作人员786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园区全部建立安监站,配备人员594人。为保障农村“煤替代”工程安全,全市配备企业安全巡查员1391名、村街协管员3978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日常调度机制,坚持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建立了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微信群,每天在工作群中及时通报情况、调度工作。2018年通过工作群制发各类市安委办通报、警示、安全提示220期。推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报制度,委托专门机构,研发了“智慧安监”系统,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已有1665家企业通过“智慧安监”系统上报自查隐患30315条,整改30148条,整改率达到99.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将安全文化纳入党委、政府宣教工作重点,2018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教活动149次,设置宣传牌6300块,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70万条,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强化应急管理、安全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较大规模演练334次,动用各类装备器材9132台(套),参演人次累计34792人次。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吸纳社会力量,扩充我市应急救援队伍从13支到16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利用企业应急资源,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两个。其中,金海化工危化品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了30吨液体氢氧化钠、50吨熟石灰(氢氧化钙)、30吨浓度为30%的稀盐酸,并配备了8台专业运输车辆,以应对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可能出现的酸性、碱性危险化学品泄漏;管道局维抢修公司储备了价值4000余万元的封堵抢险类专项应急物资,用于应对油气管线泄漏事故。全面开展通武廊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试点建设,积极与北京通州区和天津武清区开展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试点建设。目前,已完成次区域应急能力调研工作重大危险源数据和信息收集完善、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通武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预案》制定、京津冀三市(区)联合应急演练等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利用“互联网+”综合监管平台,对全市6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完成了备案工作,组织备案工作专项检查一轮次,更新完善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与人民网共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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