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仍有发展空间
1评论2017-02-1812:10:00来源:金融时报看主力在买什么!
本报记者莫莉
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尤其是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后,随着各国纷纷作出“自主贡献”减排承诺,可再生能源在各国制定的减排目标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国风能和太阳能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风电和光电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但在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风能和太阳能的发展也正面临着一系列瓶颈和挑战。
与本报记者连线的国家气候中心高级工程师刘昌义和国家气候中心研究员朱蓉表示,传统的电力市场机制已无法适应风能和太阳能大规模发展的形势,而新的电力市场机制又未建立。随着风电、光电开发大规模增长,市场消纳已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大瓶颈,而现有的以“固定标杆价格”和“全额上网收购”等为特征的电力市场机制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要求。
据悉,世界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大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不同的支持方式,最常用的经济政策工具有两类。第一类是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或固定补贴,并往往辅之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政策这一费用分摊制度,这一类可被称为价格型工具。例如,德国对可再生能源采用固定电价政策和动态的电价附加征收政策,同时制定的固定电价政策又有一定的“动态性”,固定电价水平逐年降低,且根据新增装机容量每季度采取自动调价机制进行调节。丹麦、意大利等国都采用了类似的固定补贴和费用分摊制度。第二类是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证书交易体系,让电力供应商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直接采用配额证书进行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一种可交易的有价凭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和额度予以确认的一种指标。“绿证”既可以作为独立的计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工具,也可以作为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所有权的交易工具。绿色证书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谓,如可再生能源证书、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可再生能源交易证书、绿色标签等,但其内涵基本相同。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采用的就是价格型工具,即可再生能源固定电价、电价附加征收的费用分摊政策。”刘昌义表示,在国际上已被多国采用的“绿证”交易制度值得中国借鉴。一般来说,“绿证”交易由绿色证书、证书交易管理机构、电力系统企业、证书交易管理系统、消费者、自愿认购者等构成。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美国、英国、瑞典、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已广泛采用可再生能源责任目标机制和强制市场份额(或配额制度)。例如,在美国,由于电力交易市场发达,目前已有32个州或地区实施了配额制度。美国同时采取税收抵免政策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度。具体而言,首先各州在州层面设立可再生能源增长的总目标,然后将其分解到各电力供应商,要求供电商必须供应一定比例的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供电商可以自建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也可以从别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处购买配额指标。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可以同时通过销售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配额证书获利。在可再生能源配额证书交易体系里,配额证书价格由市场供给和需求决定。同时配合实施联邦税收抵免政策,如生产税抵免、投资税抵免和现金补助等。
“‘绿证’交易市场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可以与当前中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和碳交易市场建设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和补充。”朱蓉表示,第一,“绿证”交易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风能和太阳能发展中补贴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市场竞争机制与扶持政策结合。第二,弃风、限电的本质还是供给侧的优先权问题,而“绿证”制度配合电力市场改革出新的机制设计可以保障风电和光电的优先权。第三,建立“绿证”交易市场,可以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有助于推进当前的电力市场改革和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但是,朱蓉也提出,中国“绿证”交易市场建设还有一些关键问题有待解决。首先,我国电力交易市场从无到有,“绿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次,“绿证”交易制度需要建立配套的体制机制。如出台统一的计量和标准体系,建立公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明确具体的惩罚措施,逐步完善“绿证”交易市场政策体系。再次,我国电力市场,无论是发电市场还是输电市场,都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在“绿证”交易市场制度及配套机制设计时需考虑特殊国情和市场安排,借鉴国际经验,根据目前的政策环境、发展阶段和技术条件,做好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