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大气相关排放标准及治理技术汇总
大气网讯:玻璃工业,是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其中的玻璃熔窑工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玻璃配合料在熔窑熔化为玻璃液的过程中,释放出来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都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现在玻璃大气污染物控制如何?标准什么样?环保网汇总如下,以供参考,若有疏漏,敬请谅解。
一、标准政策
国家层面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8-2015)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中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为:“颗粒物为30mg/m3、二氧化硫为250mg/m3、氮氧化物为600mg/m3(燃料为天然气)、氮氧化物为500mg/m3(燃料为煤气、重油和其他)”。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平板玻璃行业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等劣质原料,未使用清洁能源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高效除尘、脱硝;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平板玻璃行业、领域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9月21日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提出“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执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鼓励各地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层面
2015年河北省《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8-2015)
2018年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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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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