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如何处置?湖南三部门给出答案
水处理网讯: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有害垃圾,坚决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郴州市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如何处置?备受市民关注,不少市民对废弃口罩的去向表示担心。2月2日,记者连线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健委一探究竟。
医疗废物:
盛装不得超过3/4,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口罩必须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各部门、各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管理站站长冯建波告诉记者,处理医疗废物要使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密封包装,密封后禁止打开。有损伤性的医疗废物在包装前须装入利器盒,连同利器盒一起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各容器(周转箱、利器盒、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不得超过3/4,严禁将包装袋和医疗废物裸露箱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要使用固定专用运送工具,确保医疗机构储存的医疗废物24小时内得到及时、规范转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处置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医疗废水:
强化排放监管,杜绝二次污染
在市卫健委医政科记者了解到,为切实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处置医疗废水,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的监管力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台账,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
单独收集,单独运输,专门处置
不少市民对废弃口罩的去向表示担心。根据《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特殊有害垃圾进行规范管理。
此类垃圾如何处置?带着问题,记者联系到郴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刘亚波告诉记者,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做好消毒工作后,实行日产日清。
“我们工作人员全员在岗,车辆、周转箱、处理车间等都在满负荷运转。以前24小时和48小时的处理周期,缩短为12小时和24小时,以前的缓存处置变成了优先处置。”刘亚波说,《通知》下发后,要求更高效、处置更专业是他的直观感受:“目前,我们每回收一公斤特殊有害垃圾,都需要记录详细台账,并上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据介绍,该中心联合环卫部门已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增设或改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由中心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特殊有害垃圾,转运至中心处理车间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后再按规定采取无害化焚烧方式进行处置。
刘亚波呼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将口罩混合在普通生活垃圾中丢弃,这有可能对环卫人员和普通生活垃圾处理人员构成威胁。市民应该将口罩分类扔进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中,避免造成污染。
原标题: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如何处置?三部门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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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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