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召开听证会 凯迪生态、湖北证监局就拟处罚事项展开“激辩”
固废网讯:2020年1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0101室,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000939.SZ)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听证会在这里举行。
在听证会上,凯迪生态原董事长兼总裁陈义龙等多位拟受处罚人和湖北证监局工作人员就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44号,以下简称《处罚告知书》)作出的多项拟处罚决定及依据展开“激辩”。争议的焦点在于凯迪生态有无实际控制人、阳光凯迪集团(以下简称“阳光凯迪”)能否控股凯迪生态和是否构成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证监会听证会现场。照片由凯迪生态工作人员提供。)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听证会共由拟受处罚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等环节构成。陈义龙等多位拟受处罚人及代理人律师在会上均认为,《处罚告知书》多处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不应对申辩人进行相应处罚,并提供了书面申辩意见及补充证据。
对于实控人等焦点问题,湖北证监局工作人员坚持《处罚告知书》的调查结论。对于凯迪生态补充提供的证据,上述工作人员则称,有些证据在当时调查过程中曾要求凯迪生态提供,公司以没有或人员不足等为由拒绝提供,现在出示的证据湖北证监局暂时无法认定其真实性。
“激辩”实控人等问题
凯迪生态正进入“保壳大战”的关键时间节点。
根据凯迪生态1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凯迪生态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凯迪生态于2018年5月7日和2019年4月30日,先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据了解,由于凯迪生态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决定凯迪生态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2019年10月31日,凯迪生态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告知书》认定:陈义龙作为凯迪生态实际控制人,授意、指挥或隐瞒凯迪生态2017年年报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以及凯迪生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多笔凯迪生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信息等诸多违法事实。
在听证会上,陈义龙及全权代理律师均表示,《处罚告知书》存在多处事实认定不清,使用法律错误及判罚过重等问题,偏离了罪罚适用原则。根据《处罚告知书》,陈义龙为凯迪生态实际控制人。凯迪生态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
《处罚告知书》认为,不晚于2017年3月,陈义龙通过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长江”)实际持有阳光凯迪超过30%股份,并可以决定阳光凯迪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可以认定陈义龙为阳光凯迪实际控制人。阳光凯迪为凯迪生态控股股东,并拥有凯迪生态控制权。
根据证监会调查,陈义龙为阳光凯迪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丰盈长江实际控制阳光凯迪。从持股情况看,陈义龙持有丰盈长江66.81%股权,为丰盈长江实际控制人;丰盈长江持有阳光凯迪31.5%股权,为阳光凯迪第一大股东。
陈义龙申辩称,由于华融集团2017年退出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受让了华融集团21%的股权,2017年12月29日阳光凯迪又控股了中盈长江,出现交叉持股。但无论怎样计算,丰盈长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阳光凯迪股权也仅为38%,达不到有限责任公司50%控股股东的标准。
“凯迪生态在历史上就没有实际控制人,到2016年年报也一直披露没有实际控制人。”陈义龙全权代理律师也表示,陈义龙拥有丰盈长江的控制权,但并不能通过丰盈长江控制阳光凯迪。如不能通过丰盈长江控制阳光凯迪,即使阳光凯迪能够控制凯迪生态,陈义龙也不构成凯迪生态实际控制人。
“我不是实控人,我没有那么多的股份,我实控不了。今天(1月10日)我们还在听证会上争论公司有没有实控人的问题,那为什么会有我在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中授意、指挥或隐瞒实控人身份的信披违规情况认定?”在陈述和申辩环节,陈义龙显得有些激动,“如果这么认定,我一定会打官司”。
再度否认大股东占用问题
距离凯迪生态爆发债务危机已过去一年半的时间。
2018年5月7日,凯迪生态因6.9亿元到期中期票据兑付违约引发了债务危机。同年12月12日,曾短暂担任凯迪生态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务的唐宏明向湖北及武汉两级政府实名举报陈义龙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凯迪生态相关问题再度进入监管层视野。
据了解,唐宏明堪称凯迪生态的“元老级人物”,其曾任重庆电力技工学校讲师,早在1993年2月起就任凯迪生态副总经理、董事,并持有阳光凯迪控股股东丰盈长江20%的股权。2018年7月4日,唐宏明当选为凯迪生态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但同年7月31日,在任职不足一月后,其即以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上述职务,仅继续担任凯迪生态董事职务。
在《处罚告知书》中,证监会认定唐宏明等在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中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唐宏明在部分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发生后,存在主动向监管机构报告的情形,并“对唐宏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不过,在1月10日证监会召开的听证会上,作为拟受处罚人的唐宏明并未如期现身。凯迪生态时任董事长李林芝、总裁兼财务总监张海涛、董秘张鸿健等三人也因各种原因未出席听证会,自动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处罚告知书》认定的凯迪生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间的多笔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备受关注。经证监会认定,凯迪生态与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薪油”)5.88亿元资金往来,明显不具有商业实质,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关联交易;凯迪生态与阳光凯迪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工程”)2.94亿元资金往来,同样构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以中薪油5.88亿元资金占用为例,陈义龙认为,《处罚告知书》一方面认定5.88亿元支付没有商业实质,另一方面又认定该支付构成关联交易,存在逻辑矛盾,“上述资金中部分款项的支付是具备交易实质的”。
此外,陈义龙表示,为彻底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经武汉市金融局、湖北证监局认可和推荐,凯迪生态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5.88亿元资金流水进行了穿透核查,并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关于凯迪生态三项关联方非营业性资金占用专项核查报告》(天职业字【2019】33202号)。
最终核查结果显示,除已完成工程量对应的2660万元外,在其余5.614亿元数笔资金往来中,2笔共3.05亿元资金在中盈长江账户停留几分钟就直接转回上市公司,剩余多笔资金之所以产生均是因为阳光凯迪及其子公司前期为凯迪生态融资产生对阳光凯迪侧的应付款,相关款项的开支原因均是因凯迪生态应付账款导致。
陈义龙在会上申辩称,除2660万元工程款外的多笔款项主要涉及凯迪生态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违规出表,该行为是原管理团队发起和从事的行为,其中部分款项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支付的,阳光凯迪、中薪油等均无用款目的和需求,仅为被动配合,最终款项流回上市公司或按照其要求为其利益使用,因此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真实的资源或义务转移。
被疑选择性取证?
在听证会上,凯迪生态及陈义龙全权代理人、律师出示的一份湖北证监局工作签报单引发关注。
这份签报单签发于2018年12月24日,即唐宏明实名举报后。在这份由湖北证监局公司监管处拟定的文件中,“领导意见”一栏载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非常重要,举报信正式转稽查处,建议作为调查线索核实。
(陈义龙代理律师在证监会听证会上出示的《湖北证监局工作签报单》)
“凯迪退市的可能性很大,建议稽查处除移送资金占用问题外,对于凯迪多年来的信息披露违法问题应抓紧调查认定,退市后我局对公司系列问题的执法情况有可能被投资者关注。”领导意见一栏称。
在举证质证环节,在凯迪生态及多位拟被处罚人看来,正是这份内部文件让监管部门陷入了提前设立“凯迪生态退市”的基调,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不全面、公正、客观,有选择性地取证执法的嫌疑。
听证会上,凯迪生态出示并向证监会提交了多份新证据。对于新补充证据的真实性,湖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时的调查过程中曾要求凯迪生态出示,公司以没有或工作人员不足为由拒绝提供,应当提供的时候没有提供,现在出示的证据湖北证监局暂时无法认定其真实性。
在听证会末尾,凯迪生态董事长孙守恩陈述称,凯迪生态从一家生物质发电行业领军企业到深陷债务危机、濒临破产边缘,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公司内部严重腐败,内外勾结,输送利益,隐瞒造假行为,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严重后果。
“相关方不重点关注公司内部腐败问题,反而调查大股东资金占用、上市公司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借款费用资本化等问题,就是想把公司搞退市,以掩盖真相。”孙守恩在听证会上表示。
据凯迪生态工作人员介绍,鉴于听证会上相关参会申辩人和凯迪生态提供了诸多补充材料,听证会主持人宣布给申辩人和凯迪生态三个工作日以提交新的补充材料。证监会工作人员在听取拟处罚人员陈述申辩并就相关证据举证质证后,将进一步就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和调查取证过程等进行讨论、认定。目前尚未有进一步认定结果。
原标题:证监会召开听证会 凯迪生态、湖北证监局就拟处罚事项展开“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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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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