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改委拟12月下旬组织召开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这条公告,与出租车价格调整有关。
11月26日,《长春日报》刊发“关于召开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内容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有效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出租汽车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15人。
二、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1、具有长春市户籍,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和运价情况有一定了解;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媒体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参会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数量参加听证会。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通过社会报名公开选聘;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改委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消费者参加人及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报名者持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7日-12月10日前到长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宝铂酒店十楼1014房间)报名(每天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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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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