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类整治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
山西省近日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这为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奠定坚实基础。
汾河是黄河第一大支流。今年以来,汾河流域水质呈现出总体稳定、逐步向好的态势,但压力依然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治汾先治污,治污先管住、管严两岸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关键就是要抓好汾河入河排污口、支流、退水渠等排查整治和分类治理,这是打好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工作、关键举措。”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为期5个月的排查溯源,共排查确认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2039个。
203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是促进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退出劣Ⅴ类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抓手。按照“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山西省对这些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以确保“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封堵一批”目标任务完成。
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由拥有权属主体的企事业单位,执排污许可证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入河排污口登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标准格式进行登记建档。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雨水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溢流口,要实行精准管理。
对多个排污单位共用同一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等按分工组织精准溯源,厘清责任主体——对无权属主体的管网或箱涵纳入点,实施封堵;对有权属主体的,根据相应的类别进行整治;对非法排污口,坚决予以封堵。
对城镇建成区直排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全部收集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农村生活污水散乱排污口,山西省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以村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原则上一个行政村统一设置一个排污口。
汾河流域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借鉴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山西省将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原则来推进。“查”就是要全面排查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污企业,摸底造册,实行清单式管理;“测”就是要实时严格监测入河排污口、支流入汾口水质达标情况;“溯”就是要从排污口追溯查到污染源头;“治”就是要彻底整治污染源头,实现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高岗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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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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