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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有了新进展

原标题: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有了新进展

  “截至6月20日,8个试点省市共摸底排查企业76155家,清理出无证排污单位3556家。39个重点城市共摸底排查企业36759家,清理出无证排污单位1962家。”6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了开展这项工作一段时期以来的进展。

  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陕西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

  经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三个多月重点攻关、集中推进,重点区域39个城市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非重点区域试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截至6月20日,8个试点省(市)共摸底排查企业76155家,清理出无证排污单位3556家。39个重点城市共摸底排查企业36759家,清理出无证排污单位1962家,并对其余企业做了分门别类,暂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24170家,已关闭或者正在停产的2032家,对排污量较小的3813家排污单位进行了登记。同时,对清理出的无证排污单位按要求补发了排污许可证,目前还有123家尚未完成发证。

  通过此次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摸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摸、排、分、清”四步工作法,解决了一批“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有力推动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提速升级,进一步理顺了固定污染源管理机制,提升了环境管理效能。

  四类问题影响工作进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重点区域清理整顿试点工作虽然已进入收尾阶段,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影响了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清理工作仍有遗漏。生态环境部近期组织对9个城市的12个行业开展了排污许可专项核查,据初步统计,核查的1665家企业中,待发证企业44家,有23家核查时还未提交许可证申请。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试点工作虽然推行了一段时间,但是,有些地方没有完全领会工作要求;有些地方担心清理整顿出的数据“不好看”,存在顾虑。

  机构职能尚未理顺。由于整顿工作涉及面广,一些地方的行政审批局与生态环境局在职责、关系上还没理清理顺,出现了工作上互相推诿、互不认账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清理整顿工作的进展。

  主体责任未能落实。据了解,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有不少企业对持证排污、依证排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申请核发积极性不高,把所有的事情交给第三方机构一填了事,对许可证内容、整改要求了解甚少,存在为了领证而申请现象。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7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将结合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如发现属于企业自身原因不愿领证的,或者属于禁止核发类的,仍无证生产排污的,将责成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予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如属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不力、未准确分类等原因导致企业未获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及时告知企业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应尽早开展今明两年发证工作

  会议强调,清理整顿绝不是为了扣帽子、打板子,而是为探索形成更科学、更全面、更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夯实基础。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先发证再整改”的原则,给予企业合理过渡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同时,要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其开展整改。

  据生态环境部初步估算,2019年、2020年,全国将分别核发排污许可证近20万张和近30万张,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因此,会议特别提醒,各地要尽早启动部署2019年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此次清理整顿试点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快开展企业摸底和分类,按行业排查中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通知到户,按照边核发边清理的原则,一次核发,一次到位。此外,各地应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予以充足保障,确保今后新增排污单位第一时间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

  早抓早主动,早抓早受益。据了解,江苏省已经按照清理整顿试点取得的经验,对28.7万家企业进行了摸排,初步统计2019、2020年拟发证数量分别为11000多张和28000多张,合计近4万张,计划在2019年基本完成所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提前一年将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谢佳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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