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今年新能源车补贴退坡10%,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
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称,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300km。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300km。
2.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当 m≤1000 时,Y=0.0112×m+0.4;1000< m≤1600 时,Y=0.0078×m+3.8;m>1600 时,Y=0.0044×m+9.24。比门槛提高 0%(含)-10%的车型按 0.8 倍补贴,提高 10%(含)-25%的车型按 1 倍补贴,提高 25%(含)以上的车型按 1.1 倍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能耗等指标要求和相应的补贴系数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
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 0.18Wh/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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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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