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三部门: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等措施
3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进出口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稳住汽车消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实施汽车限购措施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自疫情发生以来,多个部委已先后4次发文表态支持鼓励带动汽车消费。
3月13日,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聚焦改善消费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提出19条政策举措,其中与汽车相关的政策包括:
1、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
2、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
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4、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
5、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
6、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7、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3月2日,工信部印发的《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2月20日,在网上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减轻疫情对汽车消费的影响。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形势变化,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增加传统汽车限购指标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 标签:晋江手机版
- 编辑:王虹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