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开展四大攻坚行动 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电车资源获悉,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12日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充电设施建设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明确按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还要加强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争取达到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
此外,将为相关建筑物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设区域;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数量占小区总停车位数量30%以上并同步配套充电设施的,可以推荐评为自治区“绿色小区”。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2月12日
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为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部署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桂发改电力〔2019〕103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
一、攻坚目标
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约为56万辆,新能源汽车为649辆,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140个,建成投入使用充电桩113个。
到2020年底,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专用停车位、充电桩(插座)、示范单位建设等4个方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攻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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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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