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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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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页岩气资源,加快形成我市页岩气在勘探开发、综合利用和装备制造等方面的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页岩气开发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翁杰明负责统筹全市页岩气开发利用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加快推进我市页岩气勘探开发,在“十二五”期内形成规模化生产,实现页岩气环保开采;加快页岩气的高效利用,研究制定我市页岩气利用产业规划;加快推进页岩气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利用的示范区及装备制造业基地。

  1.配合中国石化做好页岩气开发利用有关工作:重点抓好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2013年形成年产能5亿立方米;2014―2015年开钻井253口,2015年形成年产能50亿立方米(年产量不低于30亿立方米);2016―2017年再开钻井250余口,再新增年产能50亿立方米,使年总产能达到100亿立方米(年产量不低于70亿立方米),累计投资600亿元。

  2.配合中国石油做好页岩气开发利用有关工作:加快推进富顺―永川、内江―大足、荣昌北、丰都―忠县、巫溪等页岩气区块在我市境内的勘探开发工作。2013年内开钻井3口,2014―2015年再开钻井27口,2015年形成产能13亿―15亿立方米(400万立方米/日),累计投资20亿元。

  3.其他方面: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勘查投入和成果要求,3年内投资38亿元,完成黔江、秀山、酉阳、城口等页岩气区块的勘探开发工作。

  根据全市页岩气勘探开发进展情况,围绕页岩气工作目标,按照“统筹考虑、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抓好中国石化涪陵焦石坝页岩气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有序推进相关区块资源勘探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一)前期勘探。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页岩气勘探规划,推进页岩气前期勘探工作,保障勘探用地,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为我市大规模页岩气开发利用创造良好条件。

  (二)综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加快研究编制页岩气利用方案及页岩气置换的常规天然气等利用方案,重点做好近期涪陵页岩气产量全部在重庆市内消纳利用的协调工作。

  (三)消纳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根据页岩气就近利用原则及我市天然气化工产业布局情况,协调中国石化按照不低于10亿立方米的年供应量,优先保障资源产地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工业用气,同时兼顾长寿化工园区工业用气。按照只用于支持重大工业项目,不用于一般加工业的原则消纳安排。中远期50%留地方的增量页岩气,按照高附加值、高技术、环保型的原则招商利用。

  (四)用气价格。市发展改革委、涪陵区政府、市物价局牵头,按照页岩气市场定价原则,参照中国石化给予达州玖源化工的天然气资源地优惠价格标准,协调中国石化给予涪陵页岩气资源地价格优惠支持。

  (六)配套管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涪陵区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配合,结合全市页岩气勘探开发情况及天然气化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向,尽快研究编制页岩气配套管网建设规划。

  (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涪陵区政府、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配合,加快推进页岩气示范区水、电、路、生活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及拆迁安置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

  (八)环境保护。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指导页岩气勘探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单位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论证规划实施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的影响,协调页岩气勘探开发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优先高效办理勘探开发相关环保手续。

  (九)装备制造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涪陵区政府配合,结合我市页岩气勘探开发情况,以勘探开发市场促进本地装备产业化为原则,加快建设页岩气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十)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配合,落实国家页岩气有关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我市支持政策。

  (十一)央地合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涪陵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尽快起草页岩气开发利用战略合作协议,经央地双方议定后正式签约。

  (十二)工作联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加强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页岩气开发企业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收集汇总,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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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页岩气搬迁标准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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