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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共有7位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路保平先生和魏然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陈锡坤先生和袁建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

  1.5 由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是中国大型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经营业绩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是一体化全产业链油服领先者。截至2020年底,本公司在中国的20多个省,76个盆地,561个区块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同时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油田技术服务。

  本公司共有五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到弃井的全产业链过程。

  本公司拥有涵盖油气勘探和生产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支撑体系,能够为高酸性油气藏、致密油气藏、页岩气、稠油油藏等各类油气田提供一体化服务,并曾获得中国国家科技进步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本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页岩气石油工程配套技术,形成了井深超过3,500米页岩储层的钻井、测录井、压裂试气、装备制造和工程建设五大技术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国产化。

  本公司秉承“服务客户、支撑油气、技术领先、价值创造”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战略,谋求从陆上到海上、从国内到国外、从常规到非常规、从单一工程项目施工到综合油藏服务的四个拓展,努力实现“建设世界一流综合型油服公司”的企业愿景。

  2、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根据盛骏公司H股认购协议,盛骏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将不会于2018年1月24日起36个月内转让。于2021年1月23日,盛骏公司认购的2,595,786,987股H股的禁售期已结束。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

  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10,727,896,364股A股股份外,还通过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13,323,68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70.18%。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低油价带来的双重冲击,本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着力拓市场、创效益、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营业绩实现连续三年盈利,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油价暴跌影响,油公司放缓上游勘探开发支出,本公司主要专业工作量同比下降,同时本公司防疫支出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受汇率波动影响,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人民币2.5亿元。受上述因素影响,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8,073,394千元,同比下降2.6%;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78千元,同比下降91.4%;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0.004元,同比下降91.7%;通过加大两金清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和资本性支出,本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实现人民币44.7亿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世界主要经济体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中国经济也受到明显冲击,但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呈现稳定转好态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受宏观经济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原油市场供需宽松局面进一步加剧,全年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41.96美元/桶,较2019年下降34.7%。全球油气公司纷纷削减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油田服务行业整体处于低迷状态;由于国内油公司继续落实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国内油气产量稳步增长,国内油服工作量同比仍有增长,为本公司拓市增效创造了机遇。

  2020年,本公司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在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下,总体实现了逆势增长,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698亿元,同比增长0.4%。其中,中国石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414亿元,同比增长7.8%;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28亿元,同比下降11.7%;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56亿元,同比下降6.0%。

  2020年,本公司积极把握国内油服市场需求随着增储上产的推进而有所提升的市场机遇,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大力推进市场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扎实开展“百日攻坚创效”和“持续攻坚创效”行动,工程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着力推进测录定业务专业化改革重组,狠抓成本管控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低油价下的项目盈利能力。2020年,本公司在市场开拓、技术发展、管理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本公司物探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599,371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4,219,721千元增长9.0%。全年完成二维地震8,414千米,同比下降55.5%;全年完成三维地震20,681平方千米,同比增长46.6%。二维、三维资料记录合格率为100%,地震资料质量持续提升;加大自主研发无线节点采集等高端采集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全方位提升油气勘查能力;加快推进物探业务高质量发展,完工采集项目效率提高23%;保持了与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科学院等业主的良好合作关系,中标地震采集等项目22个,合同额人民币1.5亿元;持续拓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土壤污染物调查的新业务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04亿元,同比增长36.0%。

  2020年,本公司钻井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4,199,657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6,487,700千元下降6.3%。全年完成钻井进尺932万米,同比下降6.7%。本公司强化地质工程一体化要求,优质高效服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高效勘探和效益开发,全力推动“三北一川”重点工区“四提”工作,实现平均钻井周期同比缩短20.5%,复杂故障时效同比降低34.8%,顺利完成东部老油区、涪陵页岩气田、顺北特深油气田、华北致密气田、川西气田、威荣页岩气田等产建保障任务;持续巩固中国石油、中国海油等传统优质市场,多支队伍持续入围中国石油四川页岩气市场,新签7个平台人民币10.5亿元钻完井大包合同。

  2020年,本公司测录井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728,760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503,262千元增长9.0%。全年完成测井27,474万标准米,同比下降1.2%;完成录井进尺941万米,同比增长1.1%。测录井资料合格率达100%,测井一次成功率93%以上。本公司持续提升测录井服务能力,全力满足油公司稳油增气降本的市场需求,优质高效保障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三北一川”、东部老区等重点区域稳产增产任务;在中国石油西南页岩气、地方煤层气等国内外部市场规模持续稳定扩大,牵引器射孔等特色技术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2020年,本公司井下特种作业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596,355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7,657,148千元增长12.3%。全年完成井下作业6,228井次,同比下降 9.4%。井下特种作业一次合格率达98.5%。本公司持续提升深层和常压页岩气大型压裂、超高温超高压超深层油气藏完井测试、致密油气藏酸化压裂、酸性气田增储上产等复杂油气藏的施工能力,“三北一川”重点工区压裂施工时效同比提高49.3%,在顺北油气田发现了多口日产超百方的高产油井;加大难动用储量合作开发力度,累计建成产能超80万吨;做精做强做大高压带压作业和智能连续油管等高端业务,连续油管业务成功开拓了沙特市场,不断提升海外市场份额。

  2020年,本公司工程建设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683,065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6,381,730千元下降4.3%。2020年累计新签合同额156亿元,同比下降15.2%。本公司在做好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油气产能建设保障同时,发挥大型油气管网和路桥建设优势,加强与国家管网公司业务结合,先后中标4个标段油气管网项目累计合同额超人民币7亿元;持续加大地方天然气管网市场开拓,累计中标项目合同额人民币12.9亿元;在传统路桥市场,中标京沪高速改扩建项目合同额人民币9.3亿元;海工市场取得突破,成功中标浙江石化鱼山-中金海底管道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额人民币14.2亿元。

  2020年,本公司国际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1,331,043千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2,875,129千元下降12.0%,占本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6.9%,同比减少1.8个百分点。2020年,本公司持续优化海外市场布局和资源配置,编制完成了《国际业务统筹市场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方案》,根据规模分类制定市场策略,确保重点市场做出规模效益,潜力市场得到有效发展,低效市场有序退出。本公司努力克服疫情蔓延、业主取消招标或延期开标、降价等困难,坚决稳住海外市场基本盘,沙特、科威特等优质市场开发成效显著,科威特市场续签17部钻修井机合同,新取得螺杆服务、非常规压裂、定向井等服务资质;物探业务稳住了规模较大的阿尔及利亚市场;地面工程建设业务先后中标肯尼亚道路升级改造、沙特达曼市国王文化中心等项目。

  2020年,本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取得一批新成果新进展,新增国内外专利授权505件。一是科技研发体系持续完善。挂牌成立石油工程酸性气技术中心、致密油气技术中心,以“2个研发中心”和“12 个技术中心”为主体的井筒工程研发体系基本搭建完成。二是瓶颈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旋转导向系统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现场实验14口井,首次在页岩气井水平段钻井试验成功;近钻头地质导向系统实现关键地层的精确判断与轨迹控制;200℃高温高压测井系统攻关取得突破,在顺北53-2H井成功应用;连续油管侧钻技术、碳同位素录井评价技术等关键技术取得新进展。顺北55X井完钻井深8,725米、顺北53-2H井完钻井深8,874米,连续创造亚洲陆上最深定向井纪录,标志着本公司超深井钻井技术国际领先。

  2020年,本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改革,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一是统筹市场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取得重大突破。推动队伍、装备、物资、工程技术等资源向高效市场聚集,西北、华北、西南工区后勤基地、项目部整合初见成效。二是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队伍总量降至1,588支,同比下降11.6%;辅助业务优化整合至68家,压减40.4%;机关管理人员实现连续三年压减10%。三是内部专业化重组取得重要进展。积极稳妥推进测录定业务专业化重组,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成本管控成效明显。本公司实施全过程优化、全要素压降、全链条挖潜,推动刚性成本硬下降,全年完成降本减费人民币5亿元。

  2020年,本公司实际完成资本支出人民币30.7亿元。2020年,为进一步增强勘探开发服务能力,全力保障油气增储上产,积极应对外部市场变化,本公司围绕“四提”工作,加大装备更新投入,同时对部分外部市场和国内非生产急需项目压减投资;全年主要安排钻机升级改造15台、顶驱18台、压裂车(撬)20台及配套、地震采集设备6.6万道、钻机网电装置20套、高压泥浆泵98台、旋转导向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4套、全自动焊设备3套以及安全隐患治理、环境保护等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合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210,581千元,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81.1%,其中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中关联方销售额为人民币41,033,624千元,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60.3%。2020年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2,383,899千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采购总额的26.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人民币10,364,984千元,占2020年度采购总额22.1%。向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约占本公司采购总额的22.1%,最大供应商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展望2021年,随着疫苗普及,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世界经济将出现复苏,但疫情变化和复苏进程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国际油价有望稳步回升;中国经济先于全球企稳回升,预计全年GDP增长6%以上,将拉动国内油气需求持续增长;油价逐步回暖有利于油气公司资本投资恢复,国内油公司仍将继续加大勘探开发以保障能源安全,国内油服市场需求将保持稳步增长;由于全球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趋势加速,传统油气行业发展面临挑战日益凸显,将对油服公司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具成本竞争力的服务提出迫切要求;油服市场竞争仍然激烈。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本公司将继续发挥综合油气服务能力和特色技术优势,紧密跟踪行业发展态势,通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成本管控等措施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勘探开发,全力拓市增效,全年计划新签合同额人民币700亿元,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人民币448亿元,国内外部市场人民币125亿元,海外市场人民币127亿元;持续深化内部改革,强化管理创新,深度优化整合资源,统筹优化调整结构,推进变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向技术先导型油服公司迈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021年,本公司将大力推广高密度、复杂山地高精度、节点盲采等地震勘探技术在油气勘探中的应用,持续提升施工效率和资料质量;持续推进物探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先进设备和信息化技术水平,助力勘探实现大突破;高效服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勘探部署,全面做好塔里木盆地、东部断陷、准格尔盆地石油勘探工作及四川盆地、鄂尔多斯盆地油气勘探工作;提升采集、处理、解释一体化服务能力,巩固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延长集团等重点客户战略合作,保持好阿尔及利亚最大的国际地球物理承包商地位,加大沙特、非洲等重点国外市场开拓力度。全年计划完成二维地震采集1,670千米,计划完成三维地震采集21,000平方千米。

  2021年,本公司将全力保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质量勘探和效益开发需求,立足工程技术保障中心的定位,强化勘探开发的服务与保障,巩固内部市场占有率;选用优质队伍服务保障顺北特深油气田、西南天然气、鄂尔多斯致密油气、威荣深层页岩气、涪陵页岩气等重点工区产能建设,助力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稳油增气降本,为低成本效益开发做好服务支撑;在国内外部市场,持续优化外部资源布局,巩固扩大中国石油、中国海油等重点客户市场份额,努力在中国石油西南页岩气、西北常规油气等优质市场取得更大突破;积极拓展地方煤层气等非常规、非油业务,努力实现稳中有升。全年计划完成钻井进尺950万米。

  2021年,本公司将继续以勘探开发需求为导向,巩固和扩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增加外部市场收入。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内部市场,重点保障“三北一川”、胜利东部等重点区域项目实施;在外部市场,继续优化布局,强化对中国石油西南页岩气,中国海油东海、南海,中国地质调查局,延长集团等市场拓展;继续优化调整队伍、装备和人员,推进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完成测录定业务专业化重组,做精做强测录井技术服务业务。全年计划完成测井27,900万标准米,计划完成录井进尺950万米。

  2021年,本公司将不断完善井下特种作业工程技术体系,努力提高勘探开发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油气开发提质提速提效提产;重点保障四川盆地涪陵页岩气田及威荣页岩气田、鄂尔多斯致密油气、顺北超深油气藏、海上油气田等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继续拓展国内中国石油和地方页岩气市场,为国内增气上产提供支撑保障;加快产业链延伸,加大在东部老区和西南致密气等难动用储量的合作开发力度;做精做强做大高压带压作业和智能连续油管等高端业务,继续发展无水压裂和智能完井等新业务。计划完成井下作业6,457井次。

  2021年,本公司将加大整体统筹协调力度,推行工程项目一体化运作,创新开发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加大高效优质市场开拓,有效管控低效市场。在巩固和强化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油气田服务保障的同时,加大对国家管网公司、中国石油、中国海油等外部市场的开拓力度。重点跟踪文23储气库项目(地面工程)二期EPC项目、西北油田外输管线项目;发挥长输管道EPC优势,拓展国内长输管道工程市场,2021年1月份中标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金额人民币34.7亿元,同时重点做好山东管网东干线、新气管道广西支干线、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皖东北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开发和建设;发挥路桥优势,做好国内路桥类项目的开发工作。全年计划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91亿元,全年计划完成合同额人民币155亿元。

  2021年,本公司将继续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紧跟“一带一路”步伐,深化统一规范管理,坚定不移扶优扶强、深度整合市场资源,推动全产业链市场拓展取得新突破,集中优势资源抓好沙特、科威特、厄瓜多尔等重点市场开发,有效发展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等潜力市场,有序退出高风险、低效市场,持续提升整体效益;2021年2月,与科威特石油公司(KOC)签署了10部修井机合同,合同额为3.6亿美元,合同期为5+1年;大力拓展高端技术服务市场,持续提升业务层次,努力抢占高端市场,持续推进由单一钻井施工向钻井大包、综合服务等模式转变,紧盯非常规、页岩气等高附加值技术服务项目,带动测井、固井、泥浆、定向、压裂等业务走出去,着力开拓地震资料处理解释、重磁电勘探和无人机测绘等物探业务,培育提升地面EPC总包项目执行能力。全年计划新签合同额19亿美元。

  2021年,本公司将持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整合科研资源,集中精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持续提升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向技术先导型油服公司迈进。强化钻井旋转导向、高温测井等“卡脖子”技术,以及特深层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超长水平段水平井、分支井钻完井等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加快推进装备工具、化学助剂产业化发展;持续完善以页岩气创新集成技术等综合配套技术为主线、以随钻测控等专业技术为核心、以控压钻井等专项技术和特色产品为补充的石油工程技术系列,形成品牌技术和拳头产品。

  2021年,本公司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深度优化业务结构和市场布局,大力推进测录定业务专业化发展,加快向中高端发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小机关、大部制”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优化业务流程,形成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压减管理人员及费用;深化项目化管理体系改革,建立以项目管理为主体,以人力资源统筹配置中心和物资装备调剂中心为支撑的“一体两翼”项目化管理体系;统筹优化市场、资金、人力资源、物资装备等关键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效益;持续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推动收入能增能减;大力降本减费,深入推进全员成本目标管理,加强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全年计划完成降本减费人民币5亿元。

  2021年,本公司计划安排固定资产资本支出人民币35亿元。本公司将围绕保障勘探开发和拓市增效,紧跟装备自动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投资引领作用,强化技术创新,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公司全面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高质量勘探和增储,大力提升发现油气田和识别油气田的能力,加大地震节点设备、重点探井施工所需装备投入;二是围绕高效油气开发,加大工程提速、降低施工成本,安排重点工区深井钻机的升级改造、连续油管作业设备、高压泥浆泵及电动压裂泵撬购置等;三是围绕强化创新驱动,针对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安排购置旋转导向设备、无线随钻测量设备及实验室基础设施的投入;四是以提升本质安全为主线,推动绿色发展,安排网电钻井装置、泥浆不落地装置及安全隐患项目的投入;五是以拓市增效为主线,安排服务国家管网公司的全自动焊设备及沙特、科威特海外优质市场所需的气井钻机投入;六是以打造数字化油服公司为主线,继续开展生产运营一体化协同平台(SICP)建设。

  2020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78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737千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6,087千元。由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5.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20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1年3月10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号楼2601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现有9名董事,其中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路保平先生和魏然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董事陈锡坤先生和袁建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锡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78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737千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6,087千元。由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末期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予以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对本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年度,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低于独立股东协定的每类关联交易的2020年度上限。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18年2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九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以及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工作管理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结合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2020年度,本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348,987元,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2,104,502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为人民币3,997,953元。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万元。

  (八) 审议通过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建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括有关税金及代垫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30万元。

  《关于建议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报及2020年年报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A股及/或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保持灵活性并给予董事会酌情权,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各自数量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行内资股(A股)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但无需提交类别股东大会审批。

  (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的A股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本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类似权利”)(以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 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及/或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3)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2)段所述授权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新股或H股新股或类似权利的数量(不包括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20%。

  (4)在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必须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订)。

  (5)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6) 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上文(2)段行使权利时为完成配发、发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7)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股本结构、注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8) 上述一般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行使。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股)的10%。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10%。

  (v) 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本议案将提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安排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门北大街22号中石化大厦2号楼2501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7名监事,实际6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张剑波先生因公请假,委托监事张琴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书是客观公正的。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交易交易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78千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737千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6,087千元。由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末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的建议,并同意将以上利润分配预案提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版),有利于公司强化各项业务风险管控,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更好地满足内监管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现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及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公司连续聘用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满7年,参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现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香港立信于1981年成立,现有超过60位董事以及1,000名员工,在香港保持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地位。香港立信的香港上市审计客户达207家。香港立信的审计部董事总经理陈锦荣先生是2014年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香港立信负责本公司审计的董事陈子鸿先生是香港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春花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苗颂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份。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向立信和香港立信支付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20万元和人民币130万元,较2020年分别下降26.5%和35.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8号12楼。致同香港已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质,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香港2019年报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4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油气设备与服务等。

  本公司自2014年起,聘请致同对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聘请致同香港对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20年度,致同和致同香港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已满7年。2020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许,连续签字2年;签字会计师郝建伟,连续签字1年。

  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公司连续聘用致同和致同香港已满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担任同一家中央企业及其附属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公司拟于2021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现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和香港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并提议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和香港立信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及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和香港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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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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