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873个项目 土壤修复市场原来是这样的(下)
环境修复网讯:广义上,土壤作为气、水、土三大环境要素之一,基本上是所有污染物的最终归宿,其修复难度较大,在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应该是最持久的。
但狭义上,能够采用市场化操作执行的土壤修复项目其实又是个小概念,所以我们文中分析的土壤修复市场是指以下领域的公开招标项目:城市工业场地污染修复、矿产采掘或冶炼造成的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填埋场污染修复、农用地污染修复、不正常排放造成污染的场地应急修复、纳污坑塘或河道底泥清挖后的土壤修复等。
整体概况
240个工程项目中:215个项目的区域、业主、中标价、中标单位等信息完整、纳入统计数据,14个项目未明确中标单位、按招标控制价纳入统计,以上229个项目金额合计869906.09万元,平均金额3798.72万元,另外11个项目信息不完整、未纳入统计。
除内蒙古、宁夏、西藏、海南外,内地共有27个省区市产生项目。
工程项目的马太效应非常显著。2000万以下的项目总计150项,项目数占比65.5%,但合同额仅有129036.66万元,金额占比14.83%;1亿元以上的项目数虽然仅占比6.99%,但合同额达到55.51%。
土壤修复项目往往是由其他大型项目的推进而产生的,这些大型项目基本都是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土壤修复体量可能不大,但利益相关方甚多,那些默默无闻完成了中小型项目的监管部门和从业单位实为大多数,他们看上去不那么显眼,但他们所做的可能是本地区甚至本省的第一例项目,而且做好实属不易,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注和掌声。
240个工程项目中,包括229个修复工程和11个风险管控项目。尽管风险管控已成为土壤污染治理的基本理念,但在实践中各地还是更习惯采用“修复工程彻底解决所有问题”的一锤子买卖。如大量重金属污染修复项目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由于重金属总量不变,其本质上仍然是风险管控,但项目名称大多为修复工程,这一方面是为了管理程序的便捷,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很难安排项目后期监测与管控的计划和资金。
修复介质上,超过75%的项目仍聚焦于土壤修复,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修复的占比为12.08%,纯地下水修复项目仅占3.75%,因此地下水修复任重而道远。
区域分布
项目数量上,上海市以37个排名第一,湖南、江苏、重庆、浙江、甘肃、广西、广东、湖北、天津分列2~10位;合同额上,天津以25.6亿元一柱擎天,上海、湖南、江苏、山西、浙江、山东、四川、安徽、湖北、广东、北京、重庆、贵州、广西、甘肃分列2~16位,前5个地区合同额在5~10亿,后10个地区在1~5亿,其他地区的合同额均在1亿以下。
与咨询项目不同,工程项目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的集中度并不显著,湖南、甘肃、广西、湖北等圈外省份却在项目数量与合同金额上有耀眼的表现。
土壤修复市场多属于政策推动型,政策手段又可分为“胡萝卜”和“大棒”。“胡萝卜”是中央对无主的历史遗留场地提供的修复资金支持,如湖南省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头号地区,在2015年之前是绝对的土壤修复热点,部分项目仍延续至今;甘肃省是“土十条”200个示范项目中数量最多的省份(占据34个,非官方数据),远多于其他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湖北省黄石市在自省内的项目总数中都占据重要地位,两地是“土十条”确定的六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二。如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让山东、内蒙等地在咨询项目中表现突出一样,中央层面的资金支持让一些非发达省份产生了更多项目。
随着行业发展,“胡萝卜”逐渐减少,“大棒”成为主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理念的深入与日常监管的强化,诞生了大量因城市开发而产生的土壤修复项目。上海、江苏、重庆、浙江、广东、天津、北京等地均是此类代表,这些地区的修复资金则多来自于城市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性质变更与增值。
除了污染特征、地方财力等因素外,市场环境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为此我们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市场本地化指数”,即省外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在该省份全部项目中所占的比例。
在可统计的25个省份中,有22个省份的市场本地化指数超过40%。上海、湖南、北京相对较高,这三地都是环保企业较发达的地区,本地供给能力较强。总体而言,土壤修复工程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较轻,市场竞争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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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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