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了解新冠疫情下各地医疗废弃物处置政策及湖北地区医废处置现状!
固废网讯:自2019年12月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疫情形势的变化牵扯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情。医疗废物处理作为疫情防治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各类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很容易出现二次污染甚至病毒传播,因此备受关注。为此,生态环境部、各地环保厅专门召开会议并发文,强力推进疫情防控环保工作,权利支持和督促地方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
2014-2018年我国医疗废物逐年递增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就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被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感染性医疗废物,这是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传染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比如棉球、口罩、被服、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肺炎疫情引发的大量医疗废物可能都会具有感染性。第二类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主要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第三类是损伤性医疗废物,就是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气,比如医用针头、手术刀、玻璃试管等。第四类是药物性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过期、编制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第五类是化学性医疗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比如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化学试剂等。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新型灌装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由于医疗废物来源广泛,很难准确、严格地统计产生量。通常是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床数、病床使用率以及单位病床平均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量估算医疗废物的总产生量。我国大中城市医院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一般是按住院部产生量和门诊产生量之和计算,住院部为0.5-1.0kg/床/天,门诊部为20-30人次产生1kg,因此整体医疗废物产生量=(入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0.75+诊疗人数/25*1)/1000,单位为万吨。诊疗人数从2014年的76.02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83.1亿人。据此测算,2018年我国废弃物生产量大致在212.68万吨左右。
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公布的《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全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78.1万吨。
政策反响及时,湘、苏两地医废处置举措完善
自2019年12月疫情爆发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并围绕疫情在多方面发布了指导文件。其中,医疗废物处置作为疫情防治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备受各方关注。为此,生态环境部、各地环保厅专门召开会议并发文,强力推进疫情防控环保工作,权利支持和督促地方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关于医废处置方面的文件共发布5则,国家卫建委关于医废处置方面的文件共发布6则。
2020年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
中央文件下发后,各地市环境局迅速响应,深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一线,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医疗废物及时、高效、安全、无害化处置,加强疫情发生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等重点环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目前各市均迅速建立起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备选单位清单,完善了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各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能优先收运和及时处置,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随到随烧,切断疫情传播隐患。
就目前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目前湖南省和江苏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弃物采取的措施较为全面。据了解,湖南地区关于医废处置方面的政策共计出台5则文件,其中文件方向包括“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环境监管与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安全防护”、“隔离消毒技术”等多方面。
江苏地区关于医废处置方面的政策共计出台7则文件。其中文件方向主要包括“收集存储运输”、“生态环境检测防服工作”、“污染防治技术”等。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还特意针对此次疫情设立了“环保引导资金”,足见江苏省对此次由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重视。
目前,全国由此次疫情产生医疗废弃物产量到底是多少,尚未有官方统计机构进行公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不完全统计,目前,安徽地区在1月24日至2月4日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弃物达1082吨;山西在1月20日至1月25日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量达442.38万吨;江苏1月20日至27日累计安全处置423.91万吨;甘肃截至1月底,安全处理量达261.11万吨。
湖北医疗压力不堪重负
目前,湖北作为此次疫情的起源地,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数规模庞大,湖北地区承受的医疗压力不堪重负。据湖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2月11日,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638例。截至2020年2月11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33366例,其中:武汉市19558例、孝感市2751例、黄冈市2398例、随州市1129例、荆州市1110例、襄阳市1088例、黄石市874例、鄂州市861例、宜昌市784例、荆门市696例、十堰市536例、咸宁市525例、仙桃市460例、天门市293例、恩施州203例、潜江市90例、神农架林区10例。全省累计治愈出院2639例。
全省累计死亡1068例,病死率3.20%,其中:潜江市5例、病死率5.56%,武汉市820例、病死率4.19%,荆门市24例、病死率3.45%,天门市10例、病死率3.41%,鄂州市28例、病死率3.25%,仙桃市13例、病死率2.83%,黄冈市54例、病死率2.25%,荆州市21例、病死率1.89%,孝感市45例、病死率1.64%,恩施州3例、病死率1.48%,咸宁市6例、病死率1.14%,襄阳市12例、病死率1.10%,随州市12例、病死率1.06%,宜昌市8例、病死率1.02%,黄石市6例、病死率0.69%,十堰市1例、病死率0.19%。
目前仍在院治疗26121例,其中:重症5724例、危重症1517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11295人,当日排除6756人;当日新增临床诊断病例4890例,现有临床诊断病例10567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集中隔离15514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52251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77195人。
湖北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湖北作为此次疫情的重灾区,由此次疫情引起的医疗废弃物产量最为庞大。据了解目前,湖北省17个市州中,除仙桃、天门和潜江无集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外,其余各市均有1-2个集中处置中心,仙桃和天门医废转运至随州集中处置,潜江市医废转运至孝感集中处置。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已发牌照产能总计6.3万吨/年,其中61%的产能采取高温焚烧处理工艺,39%产能采取破碎与高温蒸汽灭菌处理。湖北省2018年医废累计处置量为4.3万吨,现有产能利用率为68%左右。如果按照年有效工作日330天来计算,湖北省平均每天的医废处置量约为130吨。
而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此次疫情期间湖北地区医废量较2018全年日均收运处置量增长近27%!由疫情引起的医废量激增,让湖北地区的医废处置能力捉襟见肘。
“一倍能力、一个暂存库、一个专班、一个方案”
在此情形下,2月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干进一步做好新型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切实加强当地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按照“一倍能力、一个暂存库、一个专班、一个方案”的原则,指导当地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组织编制本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应急能力准备方案;要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专人负责,点对点逐一核实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情况;要按照本地现有处置能力“1比1”扩大一倍的原则,确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或落实移动式处置设施;要尽快确定符合疫情防范要求的合适场所作为临时贮存库,保障应急贮存能力。
针对各地应急设施调试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对确定的应急处置设施要抓紧组织调试运行,确定的危险废物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应急设施务必在2月8日前完成试运行。确定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作为应急处置设施的,要组织专家从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包装、上料投料、卫生防疫等环节逐一进行安全性论证,并组织应急处置的试运行。全省各地确定的应急处置设施必须确保在2月10日前形成实际应急处置能力。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应急能力增加的实际情况,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医废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运输车辆能力保障问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和生态环境系统一线环境监管、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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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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