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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充实社保全面推开 保障民生与上市公司质量双行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在试行了一年零十个月之后,9月20日,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未来15个月,纳入划转范围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将基本完成国资划转社保工作。

  具体来看,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国资划转社保后,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而且还有可能实现社保基金较大收支盈余,为进一步降低社保征缴比例创造条件,让更多国有资产真正成为保障民生的载体。另外,也将对国有上市公司持续提高分红能力、完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全面推开

  9月2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全国划转工作的时间表: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在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方面,《通知》明确国有股东应做好相关企业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接主体应扎实做好企业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在划转责任主体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划转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在规范划转操作的要求方面,《通知》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上述操作办法执行,规范划转操作。

  在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明确了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

  今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充实社保 民生与资本市场双受益

  近几年来,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受到广泛关注。为了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监管层做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其中就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根据《方案》提出,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中国企业联合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通过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而且还有可能实现社保基金较大收支盈余,为进一步降低社保征缴比例创造条件。

  从目前国资划转社保的情况来看,仅在2018年,中央层面就分两批进行划转,包括18家中央管理企业和6家中央金融机构。

  具体来看,2018年3月份国资委宣布,在中国联通、中国有色、中农发三家企业开展首批股权划转试点。同年11月份,国资委又选择了中国华能等15家企业开展第二批划转工作。加上近期将实施划转的35家中央管理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53家央企划转社保总额将达到6038亿元。

  另外,从财政部方面来看,目前已有12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工作。

  中金公司市场策略分析师王慧曾表示,结合去年10月份国务院首次公开的国有资产“家底”情况,据测算,每划转3.8个百分点的国有资本即可支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下调1个百分点。

  王慧认为,随着社保基金规模和影响力的壮大,社保基金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最大、最专业、最稳定的长期投资者,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刘兴国认为,随着《通知》的落地,预计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围绕为国有股权顺利划转创造条件、制定具体实施落实方案展开,包括明晰划转对象的股权、解决拟划转股权的抵押质押冻结等问题,以及由划转工作牵头股东加快协调各方按持股比例制定具体划转方案。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表示,由于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国资国企、社会保障、资本市场、收入分配等多个领域,建议应制定更为长期的投资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更为稳定的统筹协调、运作方式和退出机制,逐步培育国有资本承接主体真正成为长期价值投资的引领者,增强资本市场的政策适应性,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社保基金和资本市场的深度协同发展。

  倒逼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与分红水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认为,“分红为主,运作为辅”的获益方式意味着社保基金践行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以长期持有、保值增值为投资目标参与市场投资。

  谈及承接国资划转后,社保基金获取收益的方式,对A股市场有何影响?盘和林认为,一方面,社保基金通过专业的分析师团队,能够有效辨识具有投资价值的“沧海遗珠”,进而为股市注入活力。同时,社保基金作为风向标,将引导大量市场资金流入这些标的企业,有望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发现”功能,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社保基金的长期投资,能够进一步增强机构投资者在股市的权重和影响,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积累和风险控制能力,并在市场中起到“稳定器”作用,引导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表示, “目前,国有资本交易是不活跃的,更多是长期持有的概念,让社保基金持有一部分上市国有资本,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对国有企业本身发展是有意义的。”

  谈及国资划转社保还应完善哪些举措以更好地弥补社保基金缺口,何南野认为,一是具有高盈利能力的公司应通过提高股息派现比例来更多地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时应充分考虑被划转资本的分红能力;二是应让获取收益的方式更加多元化,由此才可以更大程度地解决社保基金面临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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