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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关于签署《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有关“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已签订框架协议或投资协议但尚处在筹建或建设期的项目共计41个,其合同金额均未达“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这一披露标准,公司此前自愿披露的有关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或投资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本协议披露后三个月内,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和麦正辉先生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可能性,如减持,其各自计划减持数量为不超过180万股,仅为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

  1、2017年 4月 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以下简称“铜山”或“甲方”)签署了《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铜山区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铜山位于江苏省西北部,淮海经济区的中心,环抱江苏省第三大都市圈徐州市区,区内既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电力资源,又是有充足的粮食资源、蔬果资源、兽牧资源。其中,区内盛产小麦、水稻、山芋、大豆、花生、棉花、芝麻、干鲜果品、蚕茧、鱼虾等,是国家商品粮。

  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集约、合理布局”的原则,铜山在徐州市区周围、高速公、国道沿线以及资源产地,规划建设了机械、纺织、食品、冶金、车辆、电子、电镀、轻工、板材、建材、化工、玻璃器皿以及农产品加工等 14个特色产业园区,规划面积约在 3-5平方公里,形成了以铜山经济开发区为龙头,以维维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冶金工业园等园区为支撑的“块状经济”发展格局。

  源充足的情况下,投资建设 1×40MW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3.2亿元,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1、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立项、环评批准及规划、报建、用地(包括项目建设用地和供热、供汽管线用地、项目物料存储用地)等行政许可,负责为本项目提供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协助乙方顺利通过环评批复,提供前期所需的支持性批复文件,提供有利于项目核准的便利条件直至获得核准批复文件;

  2、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作为乙方办理前期手续的必要支持,待正式审批文件下达后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本合作各项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投资优惠政策经双方协商后在正式投资合同中签订。本协议在签订之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双方未签订正式协议,此框架协议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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