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动类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规范发展地方类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实效,推动类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今年来,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机制制度,积极发挥泉州市准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落实部门行业主管(监)责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协同监管效能。制定类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泉州市准金融机构监管责任人制度,形成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丰富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典当行分类评级、融资担保机构换证等工作,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实现扶优限劣。严格规范类金融机构日常行政审核审批。充分运用三类类金融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开展类金融机构违规行为、非法集资、涉黑涉恶行为等风险排查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类金融机构20家、下发整改通知4份,注销2家。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建立类金融机构评审专家库,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类金融机构行业发展监管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公约,不断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有序竞争。
深化排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该市制定实施《泉州市民间融资管理规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深化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探索推行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制度,设立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在全国首创采用政府管理、银企参与、非盈利运作模式,向社会提供常态化、一站式、公益性的普惠金融平台。累计民间融资登记8018笔549.98亿元。记者从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泉州市还部署开展扫楼扫街专项行动,市、县两级金融办多次牵头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对全市从事民间借贷、助贷类等机构比较集中的重点商务办公楼、高端写字楼和主干街区开展“套路贷”、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对发现风险隐患问题,加强分类处置化解。其中,现场责令关停15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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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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