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上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服务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着力在机制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机制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31项、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179项,发布到发布在福建政务服务网、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等网站。在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开文件56份、办事事项157项、发布通知公告47个。根据市公安局权责清单,落实“双公示”制度,将法人公共信息目录扩充到70多项,完善了企业信用归集数据的覆盖面,并归集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19年以来,共享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间协同监管平台-福建行政许可信息54条、行政违法处罚信息450条、抽查检查信息195条;共享给福建省综治诚信信息系统自然人违法犯罪信息30413条,法人违法犯罪信息712条;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泉州网站)行政许可信息7736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608条。不断强化完善公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严格联合惩戒
建立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机制,成立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2019以来,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审批业务累计27人次,限制入住星级以上酒店8516人次,依法限制失信人出境20546人次,查扣失信被执行人车辆2辆。
2019年10月18日,泉州市公安局还牵头制定出台了《公安交通管理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包括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达到相应程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等15种情形的责任主体可被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进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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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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