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兴能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仑能源与昆仑燃气整合交易完成的公 告中油昆仑能源

特此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包括中华人民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昆仑燃气已经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收到昆仑能源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完成后,昆仑燃气成为昆仑能源全资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2016年第3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际到会9人。喻宝才先生、徐文荣先生和理查德·马茨基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汪东进先生、刘跃珍先生和林伯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宜林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效。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书面议案,并一致同意作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调整的议案》的决议。

因徐文荣先生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当选为公司董事,经考虑本公司董事的专业特长,喻宝才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刘跃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徐文荣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健康、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委员,喻宝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健康、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委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整合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8日与昆仑能源以及昆仑燃气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关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披露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号)以及于2015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仑燃气与昆仑能源整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

特别提示

董事会2016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57证券简称中国石油公告编号临2016-031

昆仑能源与昆仑燃气整合交易完成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议案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2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