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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3亿!新疆布尔津县500MW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签订!

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与新疆布尔津县政府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布尔津县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其所辖区域内投资建设风电项目。

项目总规模50万千瓦,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约20万千瓦,二期项目约30万千瓦。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3亿元。

以下为公告原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新疆阿勒泰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该协议书为开发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书,该协议书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书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该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书签订概况

(一)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3.070,-0.01,-0.32%)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布尔津县政府”)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布尔津县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所辖区域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规模50万千瓦,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约为20万千瓦,二期项目建设规模约为30万千瓦。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3亿元。新疆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二)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三)该项目拟分期进行投资建设,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新疆粤水电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人民政府。

2.县长:叶尔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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