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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9年8月9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一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线:00~12:00,14:00~18:00。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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