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非遗保护成果斐然 传承体系完善 创新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壮乡儿女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八桂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老、少、边、山、穷”的广西,逐步从贫困落后走向繁荣振兴,从偏远封闭走向开放前沿,从温饱不足走向全面小康,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昂首阔步迈入新时代。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精神,秉持“传承中华文脉,守护精神家园”的信念,遵循“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原则,切实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紧密结合广西实际,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文化多元 丰富多彩
在广西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2个世居民族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文化遗产绚丽璀璨。
传统音乐、传统戏剧种类丰富。仅壮族的民歌就有五大类上千个调。广西的地方戏有28个剧种。
民俗活动特色鲜明。广西的民俗活动众多,在节庆活动中,壮族的竹竿舞和绣球、苗族的芦笙舞等都让人过目不忘。2014年,“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期,每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区各族人民抛绣球、对山歌,欢度佳节。
非遗融入日常生活。多姿多彩的瑶族服饰、小巧玲珑的绣花鞋、吉祥如意的背带、精致实用的坭兴陶、清香四溢的五色糯米饭、沁人心脾的油茶还有集桥、廊、亭建筑于一身的风雨桥。
迄今为止,广西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2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2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66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9人,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5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7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337个。
传承有序 体系完善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广西多措并举,从机构、法规、经费、名录体系、传承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
近几年,广西建立以自治区政府为主导,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7个厅局级单位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本级和12个设区市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先后制定、印发自治区级的非遗保护条例、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2003年起,自治区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以每年10%的幅度递增,自治区本级的非遗保护经费由2010年的3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1000万元,累计投入超过8000万元。
广西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刘国建表示,自治区本级及多数设区市陆续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非遗保护工作经费逐步得到保障。
为了有效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广西有关部门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扎实推进国家、自治区、市、县4级名录保护体系建设。先后开展了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认定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2项,总数排全国前5位。广西共有壮族三声部民歌、布洛陀、邕剧、刘三姐歌谣、侗族大歌等50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全区14个设区市建立市级非遗名录1039项,县级非遗名录2561项。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已建立。2016年11月,壮族霜降节作为“中国二十四节气”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广西成为该项目5个保护省区之一,标志着广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实现“零”的突破。
与此同时,广西先后开展了五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555人。广西共有49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创新措施 成效显著
非遗传承,人才是关键。近年来,广西加强对传承人的支持力度,以“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为目标,组织举办了17期“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免费培训,提高传承人群的学习能力、传承水平。充分利用“壮族三月三”系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等为传承人提供展示、传播的平台。增加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资助经费,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桂剧、壮剧、彩调、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歌圩等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
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壮族三月三”定为广西民族传统节日以来,自治区文化厅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在广西民族博物馆设立“桂风壮韵三月三”主会场,全区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特色鲜明、精彩纷呈。
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唐正柱认为,集赏、乐、教、研于一体的系列文化活动充实了广西各族人民的假期生活,向全国、全世界展现了广西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民族文化绚丽多彩的美好景象。
此外,广西积极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遗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加强区内外文化交流,讲好广西故事;依托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全区建设了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先后设立铜鼓文化(河池)等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非遗的活态、整体性保护模式。“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试验区”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中越边境非遗富民惠民示范带建设取得新成效,至2018年,中越边境广西段沿线示范点建设达到60个。(宾 阳 梁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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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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