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交银施罗德新能源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交银新能,基金代码164905,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24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3月9日起增加上述四家机构作为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9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
住所:广州市天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4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15年3月9日起至2015年3月2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3月4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年3月6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联系人:肖中梅
至此,除基金管理人外,销售本基金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重要提示: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代表人:伟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