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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制度如何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征程?

  中国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以下简称“绿证”)在经历颇为难产的阵痛阶段后终于在2017年开年之初正式推出,尽管按照国际惯例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但同时,除承担配额义务的主体外,任何企业和社会也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这种交易行为就称为绿证的自愿认购。日前,记者采访了水规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详解绿证制度。中国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以下简称“绿证”)在经历颇为难产的阵痛阶段后终于在2017年开年之初正式推出,尽管按照国际惯例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但同时,除承担配额义务的主体外,任何企业和社会也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这种交易行为就称为绿证的自愿认购。日前,记者采访了水规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详解绿证制度。

  实际上,绿证制度出台的大背景是基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现状。首先,补贴资金缺口逐步加大。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均来自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资金来源单一。近年来补贴资金缺口呈逐年扩大趋势,截止2016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已达到约600亿元,若按照现行的补贴模式,到2020年补贴缺口将扩大到3000亿元以上。按照目前电价附加征收额度看,除去新增装机,即便存量电站所需的补贴都有一定难度。而另一方面,从国内经济形势看,国家在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未来大幅提高电价附加标准并不现实。

  其次,电力市场倒逼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调整。随着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发电工程造价下降趋势越来越快,参与电力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盈利不确定性显著增大,以准许收益率为原则制定新能源上网标杆电价,实际上是制定了新能源发电价格上限,既难以准确反映新能源造价和运行情况,也不利于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迫切需要在电力市场下给新能源的补贴部分提供一个市场化的风险对冲手段。

  除此之外,易跃春表示,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有利于为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基础。虽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出台,但目前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一方面可以补充增加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积累证书核发、交易组织、资金监管等工作经验,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工作基础;同时,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权威证明,可以提升参与方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从而有效吸引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消费。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绿证制度的出台背负着缓解补贴缺口的重任,但易跃春也指出,“绿证将作为解决补贴不足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单靠绿证并不能完全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还需要“多管齐下”,第一,最根本的还需要依靠技术进步、规模效应来降低光伏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度电成本,进而减少单位度电补贴强度需求;第二,需要考虑如何把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好的发挥其使用效率;第三,通过赋予可再生能力“绿色消费”这个概念之后,发挥其社会效益,来有效弥补可再生电价补贴的缺口。

  根据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绿证的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也就是说,这一规则是制定了绿证的上限价格,即不得高于(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燃煤标杆电价)。由于目前风电与光伏电站存在成本及价格上的差异,所以实际上风电的绿证价格要低于光伏,如果按照市场竞争核算,那么在绿证的买卖中光伏电站其实是不占优势的。

  易跃春对此解释道,在政策前期研究中,决策部门也注意到了光伏、风电目前建设成本以及补贴的差异,但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光伏在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方面的空间大于风电,出于对未来二者价格相差不大的预期,最终决定风电、光伏按照同等电量核发绿证。

  从光伏电站本身来说,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不同光照资源以及建设条件的差异导致的光伏电站建设成本的不同也将直接影响绿证的价格。然而,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的日益完善,固定电价制度有望逐步转向固定补贴,标杆电价也将逐步退出市场。“目前火电的标杆价格平衡是通过电力市场的交易形成的,但在计划电量之外交易那就是谁的成本低,谁就有优先的发电权。实际上来讲,未来电力市场的价格形成虽然会有点差别,但是未来随着电力市场的成熟,电价波动将逐步趋于平稳、合理。”这一点也将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降本速度,推动光伏发电的平价上网进程。

  除此之外,在实际交易中光伏电站业主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在自愿认购阶段,新增和存量光伏电站均按照自愿原则加入绿证制度;第二,目前绿证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但不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三,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第四,自愿阶段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发放凭证。对于已经申请绿证的电量,如果未售出是否可以再领取补贴这一问题,易院长解释,对于符合要求的发电企业,其发出电量均可申请绿证,只有售出绿证的电量才会冲抵补贴,未售出绿证的电量仍可领取原有补贴。

  目前我国绿证自愿认购如何激发市场活力是我们面临的重要形势。国外自愿市场做的比较好的是美国,美国许多大型企业将100%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作为品牌推广要点之一。我们国家是不是也需要建立这种消费绿电的公益环保品牌?另外,在美国绿证是可以抵扣相关税收的。易院长认为,由于国情的不同,通过购买绿证来抵扣税收对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正在考虑别的恰当方式来推动企业认购绿证。对于大企业的绿色电力使用情况,绿证是最好计量的,通过企业的宣传形象、社会责任、产品宣传方面,应该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或者是商业价值。

  除了买方,其实对于卖方即电站投资商来说,出售绿色电力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上文也提到过,目前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补贴拖欠,并且补贴资金来源单一,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征收标准难。随着新增装机规模的扩大,补贴资金缺额将会越来越大。光伏电站投资商中民企比例较大,在电站财务模型核算中一般会预设两年的补贴拖欠时间,但随着缺口的增大,补贴拖欠的时间或将变长,这将给企业带来更直接的财务成本压力。在此情况下,如果绿证可以以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售出,对企业来说,可以及时收回现金流也不失为一种更好的选择。

  还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2017年我国光伏电站将全面进入竞价时代,无论是普通光伏电站还是领跑者,电价竞争将成为招标的主旋律。有人担心,如果在竞价的前提下再实施绿证,一方面对企业的财务成本核算将增加不确定性,财务模型更加复杂;另一方面,在竞价之上如果再实施绿证,可能会削减光伏电站的投资积极性。对此,易院长表示,之后对于绿证相关细则将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领导下,综合各种因素研究制定。

  据易院长介绍,在我国绿证自愿认购政策出台后,不少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已经向水规总院等机构咨询认购绿证事宜,表示出浓厚的认购意愿。易院长认为,随着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对绿证逐步认同,我国绿证自愿认购市场前景将非常广阔,自愿认购市场的成功开展,必将为下一步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绿证强制交易的推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并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力量。

  事实上,并没有一种新兴事物在开始之初便备受支持,市场以及企业需要时间去培育及了解。绿证制度无论是对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对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进而改善质量等国计民生都是一项利好的政策,而如何激活绿证市场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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