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2016年12月9日
六、募集期内的每一认购日均按上述业务流程滚动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本所上网发售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会员申报该基金,应认真阅读《公告》。该基金简称“交银新能”,证券代码“
三、凡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经本所确认后即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
四、基金发售日为T日,会员应在T+1日16: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足额认购资金。凡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一律视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七、如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发售事项有疑问,可向本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咨询。
2015年03月04日
164905”,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1.00元。每一账户可以重复认购,不可撤单,每一笔认购份额下限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不得超过99,999,000份基金单位。会员应按照《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根据《交银施罗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上网发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认购申报日期为2015年03月09日至2015年03月24日。申报截止日期如有变更,以基金管理公司公告为准。
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T+2日向会员下发认购不确认记录、认购结果记录、全部认购申报记录。认购不确认记录为因认购资金不到位引起的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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