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4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
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剩余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能源汽车主题相关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
■
3.1 主要财务指标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5年5月7日至2016年3月31日)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