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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新增发方案获股东会通过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宝新能源拟利用陆丰市优越的海域资源优势,规划建成全国最大的风电及高效节能燃煤发电并举、煤电储运一体化的新能源。

宝新能源方面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是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司积极实施蓝海战略、做大做强清洁新能源的重大战略部署,使公司发展成为同时拥有高效节能清洁火电、风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的大型集团化新能源电力龙头。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上官文复) 宝新能源(000690)28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7项议案,意味着公司在10月宝新能源13日发布的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正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宝新能源拟建成全国最大的风电及高效节能燃煤发电并举的新能源。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宝新能源13日公告决定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发行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其中,发行价格由原先不低于人民币8.8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90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先不超过34,87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5,000万股。宝新能源本次增发拟募集资金3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该项目投产后 ,预计年发电量可达 96亿kwh,可贡献年销售收入约37亿元和年净利润约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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