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新车竟是翻新二手车?广州一手车交易纠纷多!
一手车售前和售后过程当中,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存在大量信息不对称问题,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容易受到误导或盲目听信宣传,以致相关消费投诉屡有发生。南都民调中心广州消费投诉监测课题组(简称“课题组”,下同)监测今年1月-6月投诉数据发现,涉及广州一手车交易的投诉共有51件,投诉内容包括质量问题和三包纠纷、购车消费陷阱、购车定金不退不还、翻新二手车冒充新车销售等,分别占总投诉量的64.71%、19.61%、9.80%、5.88%,其中质量问题和三包纠纷尤为突出。
质量问题纠纷多集中于新车
监测数据分析显示,质量问题纠纷多集中于行驶不到100公里或提车不超过一个月的新车,占一手车交易质量问题投诉量的71.43%。其中,发动机和中控系统质量问题较多,占质量问题投诉的26.08%,具体表现为发动机故障、烧机油,中控系统故障导致空调、雨刷、车窗无法使用等;车载音响、雨刮、太阳挡板等以次充好的投诉占质量问题投诉的25%;其他质量问题还包括车辆行驶时出现全车抖动、转向盘难于操控、新能源汽车无法正常充电、安全气囊有安全缺陷、制动系统故障、车内漏水等。
课题组通过梳理一手车交易投诉数据发现,不少投诉者对汽车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并不十分了解,包括在哪些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追究经销商的担保责任,经销商又应当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哪些方面的责任。
监测数据分析显示,三包纠纷主要涉及两种情形:
其一,三包期内经销商拒绝履行修理责任规定。有3/4遭遇质量问题的投诉者称,提车后车辆出现故障,他们向经销商提出修理要求却遭遇对方拒绝履行修理责任规定,包括拒绝承担易耗零部件免费更换,以消费者在其它维修店做保养为由拒绝承担修理责任,甚至有部分经销商拖延维修导致汽车过了质保期。对于易耗零部件免费更换问题,汽车三包规定中明确表示,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获得免费更换。
其二,汽车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包换包退范围。有个别消费者投诉称,所购新车制动系统失效无法刹车,经销商只提供修理服务,拒绝整车退换。另外,有多名投诉者反映他们所购新车在三包期内发现雨天车内漏水、车载电脑失灵、水箱盖无法正常开启、减震器漏油等故障,向经销商提出整车退换要求遭到拒绝。对此,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条明确了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新车应予以免费更换、退货的具体标准。
掉入购车消费陷阱
在购车消费陷阱方面,投诉焦点集中于购车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项目、捆绑消费项目和不明消费项目,分别占50%、30%和20%。
有多名投诉者称,经销商要求消费者缴纳合同以外的“金融服务费”、“咨询费”等不明款项,而消费者大多无法得悉该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标准,质疑该收费项目是否合规。另外,经销商往往会将汽车与车内饰品、汽车配件、车险投保等产品服务捆绑、强制搭售,同时以“优惠”、“免费赠送”等方式诱导购车者消费。如果购车者拒绝捆绑消费项目,经销商就会以取消优惠折扣、拒绝售卖、迟延交车等方式阻挠、暂缓交易,是典型的强制消费行为。还有不少投诉者称,他们没有看清楚具体消费项目内容,便支付了相关费用,掉入了经销商设计的消费陷阱。
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向经销商充分了解各项费用支出的详情,理性拒绝不明消费。
购车定金拒不退还
有多名投诉者称,他们在购车过程中交付定金,车行口头或书面承诺若未达成购车协议定金将退还给他们。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经销商拒绝退还定金。课题组建议,购车这类大额消费,涉及金钱的交易都应签订相关合同和取得相关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向过错方追责。若遇到车行违约的情况,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翻新二手车冒充新车销售
有多名投诉者反映,他们通过查询汽车维修记录和行驶记录,或观察到所购车辆有更换零配件或刮花痕迹,发现所购新车其实是翻新的二手车。经销商以次充好,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将二手车当作一手车售卖给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课题组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疑似经营者欺诈行为时,要注意及时取证,与经销商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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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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