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治
为加快推动滨海新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天津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安监管三〔〕号)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区石油天然气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二)研究拟订和审议全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
(三)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四)统筹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长:金东虎副区长
副组长:曹春波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殿武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家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端建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山瀛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东海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魏相如区法制办主任
杜金熊区财政局副局长
肖连望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
周云明区建设交通局副巡视员
顾国强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侯增建区国资委副主任
张文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家伟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湛宝华区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曹春波兼任,副主任由顾国强担任。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各管委会、各街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或调整本区域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门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好本区域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相关工作。
(二)请各管委会、各街镇和相关单位按照区安委会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快输送管道隐患治理进度,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隐患整改措施的合规情况和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前清后占、反复占压的情况。
(三)请各街镇主动与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加强合作,形成合力。请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落实好行业监管治理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隐患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