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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中国网大运视野11月25日消息  昨日,省物价局发布消息说,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要求,各市需抓紧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确保年内按时出台。

  各城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基础上相应降低0.70元/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气价格可在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集中供热用气价格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得高于当地非居民用气价格。

  同时,降低我省部分天然气经营企业供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销售价格。将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祁县国新天然气有限公司、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供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最高销售价格降低为2.80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等价格不作调整。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说,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是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省内各市需抓紧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确保年内按时出台。

  我市现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26元/立方米。今年8月19日,太原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举行。根据听证会调价方案,第一档用气量:每月不足23立方米或26立方米;价格仍保持现价。依据调价方案及听证会情况,有关部门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公布实施。

  (记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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