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宁波天然气价格要变了 三档阶梯用气量定价格
记者12月30日从宁波市物价局了解到,2016年1月1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改革,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并建立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实施范围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六区二岛”(不含杭州湾新区)。
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以户为单位(对应的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确定三档气量和对应的价格,各档价格按用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年用气量分别为324立方米及以下、324立方米至504立方米(含)、504立方米以上,对应的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95元、3.5元和4.5元。按2014年宁波市区居民用户实际用气量数据测算,各档气量用户覆盖率分别达到93.6%、4.7%及1.7%。阶梯气价方案按照“保基本、促节约”的原则确定。各档气价比价关系基本保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要求的1:1.2:1.5水平。
宁波市物价局介绍,在保证绝大多数居民可以享受到第一档基础气量和对应的价格之外,第二、第三档价格标准制定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方案价格与省内外同类型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计划单列市及省内已通气城市相比,处于较低水平。
为及时将上游价格波动传导到终端销售价格,疏导价格矛盾,宁波市同时建立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市物价局表示,宁波的改革方案是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通过调查研究、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等程序后形成的,最终方案采纳了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上多数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有: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以听证方案二为基础,下调0.05元到2.95元每立方米,综合气价水平体现燃气行业保本微利原则;对于父母与子女等同住、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同住,实际居住人口多于4人的情况,采取扩大听证方案二第一档气量的办法以及采用户籍人口和《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相结合核增年用气量的方式予以适当解决。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本次气价调整而降低,拟提高困难群众水电气专项补贴标准5元每月每户;对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用户执行居民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24元;完善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相关程序,维护广大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
有关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广大市民可登录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阅。
据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