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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山东济南市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定目标
净土与蓝天、碧水并列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2016年,国务院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3年多过去了,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总体工作进展如何?今年的工作计划是什么?3月6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要求,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交流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16年国家“土十条”实施以来,济南市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在3月6日召开的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阴浩代表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看,济南市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从国家反馈数据看,济南市耕地无重度污染。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328个企业地块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将60个风险度较高的地块纳入采样名单。建立了济南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基础点位、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共129个。加强污染源监管,组织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备案等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危险废物管理。建立了济南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开展41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6个污染地块开展治理与修复。初步建立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将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为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奠定了基础。 从关键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看,针对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济南市正在开展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针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济南市正在完善底数清单。济南市“土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共有53项,分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四大类,其中有2项已按要求时限完成,有20项要求2020年完成的任务正在开展,31项为日常工作,已完成2019年度工作内容。 从各区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评估情况看,济南市对照各区县自评估报告,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区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评估打分。评估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济南高新区、济阳区、历城区、平阴县、长清区、天桥区、槐荫区、章丘区、商河县、历下区、莱芜区、济南市南部山区、市中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 面临三项大考 今年,国家、省将对“土十条”进行终期考核,全国人大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项检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之一。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面临以上三项大考。 “如果2020年‘土十条’考核不合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将被约谈,并且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党组书记侯翠荣在会上指出,济南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对大气、水污染防治起步较晚。目前,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区县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底数不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迟缓、土壤环境监管部门协同机制还不顺畅等问题,致使2020年要完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双90%这两个“一票否决”的硬指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异常艰巨。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抓紧统一思想,认真对待,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压实责任,合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今年将完善清单 严控地块未经污染调查就开发 如何在今年的三项大考中取得好成绩?阴浩介绍,济南市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重点任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探索建立污染地块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土壤污染防治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重新梳理了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今年,济南市将集中力量推进重点指标任务。农用地方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尽快完成4个区县试点,并在全市全面开展。对受污染耕地采取农艺措施,实现安全利用。加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确保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建设用地方面,进一步摸清底数,解决存量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理顺收储、征收、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与污染地块管控有关的环节,完善重点行业企业拟收储和已收储地块清单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地块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在以上清单基础上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确保清单固定、底数清晰。 侯翠荣强调,各部门各区县要牢牢盯紧双“90%”,不折不扣地完成硬指标硬任务。为达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这一目标,对2017年7月1日以来重点行业企业和2019年1月1日以来用途变更两大类地块要通过土壤调查证明符合用地标准。从今往后控增量,工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及生态环境部门三部门联动,对两类地块闭环管控,严控地块未经调查确定是否污染就开发利用。尽量在收储和征收前就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清单,及早开展土壤调查,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标准的同时,也服务好市和区县重点项目加快推进。 “还有一件事情,在这里也强调一下。《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凡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侯翠荣强调,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所属的收储、熟化平台等要对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用地,在开展地块前期工作的同时,就要进行土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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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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