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pptCWP2016:海上风电场的影响及用海协调
另外,对于养殖和捕捞的影响有不少的影响。现在比如说,东海大桥风电厂,在这个区域内,有一些商用研究报告,这个里面的生物量是增加的。但是,是不允许在里面进行捕捞的。
然后,下面就是我个人,从做海洋资源管理的一个研究人员的角度,给风电开发企业提出了一些。如果风电项目可以顺利上马,在选址的时候应该遵循这样几个原则和要求。第一个,尽量地申请远岸布局,这个对于风电企业造成成本增高,这个跟企业沟通的时候他们也是说了,这个成本是风电发展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海洋主管部门推这个,对海洋造成很大的一个影响。但是,这个开发强度实在是很高,很难找到一个企业发展风力。第二,避开区域。现在有一些风电厂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正好就是这种相对的区域,那么,我就是相对慎重一些。因为马上不久地的将来这个制度就常严格的实施,纳入生态红线。因为各个省都是有生态红线区,现在基本上有初稿,纳入生态红线就是不准建设这个场。第三,希望企业提前对于这个符合性进行预分析,找相应的海洋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服务,进行咨询,这样可以减少投资风险,增强投资的确定性。否认,因为政策原因需要换地方就是很被动的。
第二,我国海上风电用海主要冲突,海上非常的拥挤。风电这样一个用海是有自己的特征。其实外海都是适合这个风电厂,这个和鱼业用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任何一个地方,想建都是可以的,成本就是高低。比如说港口,就是建岸边,建水深的地方,旅游必须有旅游资源,风电不是这样的,风电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个,立体化,网络化。下面都是用到。这个电缆是一个什么呢?网络化运营特点,面积比较大。第二,规模占面积比较大,如果算单位面积生产率,效率比较的低,相对于其他的海洋产业。第三,有一定的排他性,尤其对于捕捞和行业一些影响。这个是一些图片展示这个特征。另外,这个面积大,现在在审查风电用海的时候把握这样一个原则。这个装机容量还有用海面积的关系,在100兆瓦超过16平方公里。因为我们认为,如果在100兆瓦容量,超过16平方公里,这个应该控制在15到16平方公里左右。
第二个,我讲了什么呢?在做海上风电项目的时候,大家遇到一些问题,尤其是选址密切相关。我们国家所有的用海活动在海上发生的时候,都是符合海洋功能区块,在欧洲现在也是有了,他们叫做海洋空间规划,和我们具有相似性。具有很强的一个法律基础,不符合海洋的活动一律不可以的得到批准。
徐伟:有人做这个研究,不太确定结论。审查风电规划的时候,军事部门,交通部门认为风电厂的建设对于他们的航运,对于雷达有重大的影响的,从相应的部门提出来这个意见。但是我没有看到国内相应的这个文献报道。
徐伟:非常高兴和风电朋友交流这个题目,在过去几年当中,几乎沿海所有省的海上风电我都是参与过审查。审查过程当中都是有一些疑惑,编制一些单位问我,私下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大海为什么设置那么复杂的程序呢?为什么做那么多的?风电发展,因为海洋很大。所以,今天我利用这个机会给大家交流一下。我希望大家可以知道,在海洋馆里面涉及到风电用海我们是作为海洋风电一个用海管理者怎么做的?以及为什么这样做?所以,我研究方向主要是做资源管理和规划。另外,我也是参加了国际能源署下面的影响工作。做这个题目之前,想给大家一些背景的介绍。
以下为发言全文:
第五,这一个非常非常的重要。就是海上风电很多人说负面影响,但是,海上风电在建成了以后,实际观测对于,对于鱼业资源,可能有一些正面的影响。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缺少这种观测数据,尤其是在江苏等等这些地方,要建设大规模的风电厂的时候,对于前期建设的,我们有相应的观测数据支持我们正面的影响。对于后期风电厂建设有一定的帮助。但是,目前,可能很少有经费去做这种观测。那么,我想的是什么呢?应该是能源管理部门想办法检测方面投入一点经费。因为在美国,我们参加了国际能源署下面的海洋能系统的研究,他支持海洋能发展经费里面是有15%的经费会用于影响的评价,这样的话可以增加投资者的确定性。同时,增加这个等等对于这一个产业发展的信心。所以,我也是提出了一个。
这个申请程序,这个是向国家海洋局地方海洋局申请,以前是很多向国家海洋局申请,除非风电场面积超过700公顷。刚刚看到国华电场就是600多公顷,就是地方批就可以了。超过700公顷就是国务院审批,这个管理一些的要点。主要来说,对于海洋局来说就是提交一个报告,并且通过评审。这个是用海申请一个主要的程序。首先,就是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海洋主管部门有一个初审,通过了以后,就是给这个风电开发企业发一个通知,要求风电开发企业开展论证,还有影响评价。然后,这两个报告国家相应的部门,经过审批了以后,就可以拿到意见。可以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这个项目的立项手续。然后,拿到立项手续到相应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这个,这个就是获得这个证书就可以开通建设。
对于鱼类,也是在施工期有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在运营期末正面的,英国有一个具体观察数据。07年现在的量就是增加的。
10月19日,2016年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域与海岛室副主任、研究员徐伟在分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分享主题是,海上风电场的影响及用海协调。
另外,就是根据这两年在海域使用审批上一些要求,在选址的时候需要满足这两个条件。第一个,双十原则,就是风电场原则在离岸10公里以外区域,以及水深大于10米地方进行建设。目前,正在申请的新的还海上风电场符合这个原则,以前不符合这个原则。另外,避开一些重要的区域,重要的河口,重要的海湾。这一条目前执行的时候不是过于严格。但是,马上我们国家有一个红线制度,配合着生态文明做的,这些重要的区域都是划到生态红线,到时候不允许搞这种开发活动的。这个是第二个部分的内容。
这个是国家的港口,全世界前20大港口中国有10个,有8个,20大里面占一半,说这个东西,主要是为了说明什么呢?我们国家的海洋凯马强度很高,我们这个很拥挤,所以是会遇到这些问题。未来风电用海面积对大的一个产业。所以,这个背景下我们国家设置一些法律法规,介绍4个方面的内容。这个是这个影响进展,第二海上用海一些主要的冲突。第三,我们国家的主要制度协调机制。第四,我对于风电开发商,在选址提出一些。海上风电影响,在国际上有很多的数据。我国很少有观测数据,这些观测数据集中几个方面。
第三部分的内容,介绍一下我国的风电用海制度,还有相应审批的一些程序。主要制度,刚刚提到了保,海域使用管理法,两个适合于所有的海上开发活动。为了促进这个开发,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出台两个管理办法,两个管理办法就是对风电用海做了一个相对详细的,这个是2010年和2011年发布的,与在座的各位都是熟悉。使用过两个条例和办法。
我这个报告里面很多的内容也是引入了这些文献。非常感谢大家。谢谢。
我们国家的海上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以及我们国家海洋开发利用情况的一些基本数据,这些东西有助于大家去理解一下。我们的海为什么这样的广?我们为什么在茫茫大海设置那么多东西。这两部法律,我们国家在海上用海管理一个制度基础,海洋保,风电开发商来讲,对两部法律不会陌生的。到了2015年年底,我们国家有4万多平方公里被占用,三个月排他性用海这么多,不包括航情,这些不是排他性的连续使用三个月的。仅仅排他三个月4万多平方公里,这个是在38平方公里的林海上,不包括外面的。这个是一个非常高的。而且,用海面积还是快速地增长,仅去年一年,我们新增用海面积就是7000平方公里,这个图可以看一下,这个是截取的几个,我们海上用海活动的照片。两个渤海湾里面,还有一个是风电现在开发最多的区域就是江苏,这些绿色的板块,还有沿岸这些板块都是代表具体开发活动,这些都是有使用证书的使用活动。海外是养殖。
主持人:谢谢。各位有什么问题需要跟研究员这边交流一下的?
功能区划的时候,没有设置风电开发利用区。这个功能区划里面找不到一个区域专门为风电设计的,有8种类型。风电可以兼容很多。所以,做这个选址的时候能区划符合性分析。这个里面有一个分析基本结论。我们,就是在矿产能源区里面来优先选这个风电厂,同时,一部分的保留区,部分旅游休闲娱乐期可以建的。海洋区,还有城镇建设区,特殊利用区内设置风电厂,这个就是很麻烦。这个是基本的研究结论,这个涉及到方面比较的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下。
这个是影响评价结果。
我们国内如果是做海上风电项目需要海域做两个报告。这个里面都是涉及到海洋评价一些内容,我在这有两个案例说一下。这两个案例,里面内容比较的丰富,大家到时候可以观察一下PPT,但是我讲的时候,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就是快一点。
提问:请教一个问题,现在研究对的影响,说了很多常规的的影响,我觉得在这个规模化风电场另外一个,就是所谓的电池,比如说,对于民用雷达系统,现在有没有研究?
在这个风电影响,一般分两个时期。第一,施工期,第二运行期。对于施工期来说,对于这个生物有一些性影响。但是,运营期,是有正面作用,有一个人工聚焦效应。可以实现这个作用。而且,国外也是有一些相应的数据说明这种效果。对于哺乳动物,施工期运营期有影响,因为有电池等方面的影响。
另外,在这个影响评价报告后面提出一些环保措施和一些相应的。第二个案例,是今年还是去年刚刚通过的国华东台4期,这个做了论报告。这个论证里面影响评价内容,和环评里面有很大相似之处。这个是集中这几个方面,第一个工程海域,水质的影响。第二,对于工程海域水文动力,第三对于工程海域生态,对工程海域生态目标的影响。也需要论证报告里面得出一些评价结论,这些评价结论也是海洋馆管理部门做决策,是不是批准这个风电厂一些考虑关键因素。
我这个这个案例运行很多年了,当时做影响评价的时候,这个评价重点主要是集中这几个方面,在施工期评价对于这个工程海域海水水质影响,对于生态,还有对于工程海域沉积物的影响,还有对于鸟类的影响,在运营期也是相似的评价。但是,到时候可能对船舶有碰撞,这个方面影响是加在运营期里面的。这个是当时上海大桥风电厂影响评价一些结论,有12个结论,这12个结论最后在环评的时候都是通过的。
也需要提出一些环保的措施。
第四,我觉得这个还是在中国这种国情和背景下应该遵循的。100兆瓦,16平方公里的集约用海的要求,我们中国确实海上太多开发活动需要用海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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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鸟类有一些影响,可以避免鸟内一些迁徙东道。但是,距现在国外的观测,其实风电对于鸟类碰撞引起死亡率比较低,这个很少有自己的观测。
提问:这个方面国内有几家在做,但是不是做风电的人在做,我最近看到了一个报告,但是只看到了摘要,好像对这个问题挺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