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要闻回顾|工信部拟规定违规情节严重App直接下架;六部门:企业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美团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中办、国办: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碳汇权益交易试点】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其中指出,鼓励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交易、清水增量责任指标交易等方式,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碳汇权益交易试点。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交易地区。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探索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创新完善水权交易机制。
【工信部拟规定违规情节严重的App直接下架】4月2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出,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反复出现问题、采取技术对抗等违规情节严重的App,将对其进行直接下架,且下架后的App在40个工作日内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再次上架;用户拒绝App授权申请不得强制退出或关闭,不得提前申请超出其业务功能或者服务外的权限,不得利用频繁弹窗反复申请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
【六部门: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要求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同时,意见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进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据商务部网站4月26日消息,商务部等2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货物贸易方面共13项政策措施。其中,货物贸易自由化包括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和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7项政策措施。货物贸易便利化包括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和贸易调整援助机制等6项政策措施。服务贸易方面共15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措施。
【央行:截至3月末 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841家】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2021年一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841家。贷款余额8653亿元,一季度减少212亿元。
【教育法修改:对组织指使冒名顶替入学加大处罚】据新华社官方微博消息,教育法修正案草案4月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草案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将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年限由“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修改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中国立法强化超大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据新华社官方微博消息,4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拟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并要求其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
【商务部:多方联动加大汽车促销费力度】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今年以来国家集中出台了促进汽车销售和使用的政策措施。日前,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了加快推进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的便利化措施。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起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将于4月29日在江苏溧阳正式启动。同时,一些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汽车更新消费。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的奖励。一些生产企业、经销商集团在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基础上,配套予以让利优惠。相关金融机构推出车贷零利息、贴息等活动。
【广州:坚决遏制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态势】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26日消息,广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在加强广告新兴业态监管方面,将突出治理规范移动端互联网广告,坚决遏制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网站平台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督促互联网平台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制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深圳:拟将年产值不少于100亿元的5G企业认定为领航企业予以重点支持】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实施5G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将年产值不少于100亿元的5G企业认定为领航企业并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各区(新区)将较大面积的连片土地出让给领航企业并鼓励其对产业空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将不超过20%的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允许其将不超过建筑面积的30%出租给核心配套企业并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
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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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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