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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菜市场要求男女摊贩分别低于50和45岁,已被约谈改正

程璐洋 10月23日,改造中的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吉庆街胜利菜场围挡上张贴的《入驻须知》要求,女售货员不超过45周岁,男售货员不超过50周岁,引发周围商贩和社会热议。

武汉市江岸区官方微博当天发布情况说明:近日,有网媒反映“胜利菜场要求女摊贩不超过45岁,男摊贩不超过50岁”,引发网民关注。经初步核实,改造升级后的胜利生鲜市场《入驻须知》,为市场运营方龙骧网(武汉)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中市集(武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桥进出口(湖北)有限公司自行制定和张贴,是企业自主行为。

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已约谈三家企业,要求企业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目前企业已撤除《入驻须知》。下一步,江岸区将督促该市场经营方整改到位,营造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

针对前述《入驻须知》,吉庆街胜利菜场附近的一名男性商贩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今年50岁,现在正赚钱呢,明年连卖菜都卖不了了吗?

该年龄限制是一般性要求,有弹性,一位吉庆街胜利菜场的招商工作人员此前对澎湃视频表示,但该规定没有违反哪条国法,没有意义进行修改。他说,(从业者年龄大)不觉得有风险吗?每天搬上搬下的,得考虑身体强度。

就此询问了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他表示:该年龄限制规定不违反《劳动法》,但可能会违反《就业促进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庞九林律师还表示,虽然菜市场和售货员之间也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规定间接限制了入驻摊位对售货员的招聘要求。

除了年龄限制的要求,《入驻须知》还要求:售货员入驻上岗前接受付费的二周封闭式培训并考试合格;进厂产品单品价格低于武汉市同类农产品超级市场3%以上;接受市集的“合伙人体制”文化,须交纳合伙人金、收银系统租金和电子商务后台使用费等费用;不允许脱离卖场使用自有平台和自己的渠道在线上和线下卖货。

《入驻须知》显示,提出该要求的企业为龙骧网(武汉)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中市集(武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青桥进出口(湖北)有限公司。据工商资料显示,三家公司的多位主要成员存在重叠,龙骧网(武汉)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李伟同时担任中中市集(武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伟、李琼和李瑞在三家公司各有重叠出任自然人股东。

据公开报道,吉庆街胜利菜场正在对标上海某菜场进行改造升级,上海的那家菜场环境类似生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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