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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北京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显示,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包括:通过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方式参与、通过“改造+运营+物业”方式参与、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方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作为实施主体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区政府可通过“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

另外,《意见》明确,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财税和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年、最高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支持通过“先尝后买”方式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各区政府可对引入的业主大会或会议认可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奖励补助。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市区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开展类REITs、ABS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方式向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利用财政补贴、政府实物注资、产权单位和居民出资等作为项目融资的资本金。

除此之外,《意见》在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简化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皆做了说明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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