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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或“捆绑”楼市调控,罕见提出调控租金

因人才落户政策而火热的地方楼市,正在迎来顶层设计的指引和规范。

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发布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工作》。《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这项任务除了延续近几年来关于有序放开城市落户限制的建议外,还涉及房地产调控的大量内容,更多的是要求统筹做好放开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更多的是提出“合理调控租金水平”。这个问题很少在近年来的新型城市化任务中提到。

新型城市化每一年都有一个重点任务:“有序放开城市落户限制”,2019年提出“城市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全面取消落户限制,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应基本放开落户限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2020年提出“督促城市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应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并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2020年提出“督促城市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应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并允许租房居住的人落户”。

在这个问题上,“入市”和“调控”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近年来,西安、天津等地纷纷放松了落户限制,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楼市一度升温。部分城市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也曾引发炒房乱象。怎样实现入市与监管的双赢,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的思考。

因此,今年的重点工作就特别强调:要统筹做好放宽落户条件、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等工作。

这种表述在过去几年新型城市化任务中没有提到,这也充分说明了当前政策层面对一些新的市场特征的关注,这两年一些省会城市在人才引进上做得比较多,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很多,比如借人才通道炒房的现象越来越多。因此,在随后的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如何防范各类炒房行为,积极稳定市场成为关键。

近日,多地针对“人才公寓”加码限购,广州人才公寓限售期也已从两年延长至三年。行业预期,人才优先购房+限售政策组合拳或将引发更多城市跟进。

实际上,房地产调控是今年城市化的一个关键关键词和重点任务。据记者了解,此次会议特别提出要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大力有序地扩大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公寓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加大对人口多、房价高的城市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城市中的困难群体、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非住宅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就以上内容而言,稳定的租金是一个亮点。从近几年新型城市化的任务来看,租赁市场更多地强调“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思路,对租金稳定的关注相对较少;在这次给出的任务中,明确写上了“合理调控租金水平”。"随着'十四五'期间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稳定租金的市场基础将更加牢固,租赁市场将更加稳定。各地区在稳定房价、稳定地价、稳定预期的基础上,也将更加重视租金的稳定。

近来,“租售”成了中央部委到地方频繁强调的房地产调控重点。

4月8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等5个城市政府,就曾要求对人口较多的大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对租赁住房用地实行单列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次日,倪虹还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重申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问题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在未来5年内,这也将是住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印发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也大篇幅提到了“租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地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公寓政策,逐步使租售同权,加快建立住房租赁法规体系,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稳定租金将是2021年租赁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近两年多因素影响下,租赁市场下滑、乱象频发,暴露出行业需要更好的监管政策,今年长租公寓建设仍是政策重点,同时租金水平将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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