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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和财政局发了个文,对市场有这些影响……

对以租养房、市场化的长租公寓、普通商品住房的租金水平……都将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2月10号,西安市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干货多,很耐读。

2020年底,国家一次重要会议上,明确2021年起大城市要重点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西安也早已进入大城市之列。

这也许就是本次支持住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通知原文见文末附件)。

根据这个奖补通知,西安将多方式、多渠道促进租赁住房规模化出现:

  • 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
  •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建筑,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房;
  • 存量住房经品质化提升盘活后作为租赁住房;
  • 支持开发商将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自持用于住房租赁经营。
为此,根据情况的不同,给出了资金补助和奖励标准:1、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按建筑层数,多层建筑(6层以下)400元/㎡、小高层建筑(7-12层)800元/㎡、高层建筑(13层以上)1200元/㎡进行奖补;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接受政府租金指导价的,按1500元/㎡奖补。2、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建筑,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房,按建筑面积500元/㎡进行奖补。改建后接受政府租金指导价的按建筑面积700元/㎡进行奖补。3、把存量住房经品质化提升盘活后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3000㎡的相对集中项目,按200元/㎡给予奖补。4、开发商出租自持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经营奖励。这些补贴和奖励之举,即有利于租赁住房的增量发展,也有利于租金水平的相对稳定。看完该通知,强烈的感觉是,为了培育和刺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西安也是下功夫了! 如果,在本次以及后续还可能有的资金补助和奖励政策刺激下,西安住房租赁市场得以快速发展,且租金水平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那么几个影响就将到来!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租赁性住房的租金“政府指导价”会是什么水平?虽然目前还不能完全明确,但是我们可以找到些“蛛丝马迹”:2020年11月30日,高新区16个租赁性住房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报道中,显露了此类政府主导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为市场水平的90%。也就是说,同类品质和服务情况下,如果市场租金租金水平每月为3000元,那么政府主导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则是2700元,每个月能省下300元,这对于工资不高的群体非常有吸引力。可以理解为,未来上述途径产生的租赁住房,如接受政府指导价,可享受1500元/㎡的补贴,那么其租金水平必定会低于市场水平。这样一来的话,就将对普通住房、长租公寓等的租金产生影响,租客来源产生分流,对“以租养房”也会产生影响,间接地对部分投资置业带来不利。当然,这还取决于此类房源的总量和规模化推出的时间周期,时间短的话,影响将很快到来。补助奖励通知明确刺激期限为2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此来看,最快在2年左右,对市场的影响就会到来!所以,现在要关注此事,尤其是一些可能率先推出的区域,如高新等。及早应对,防患未然,没有错。

附:《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通知

编辑=六言编审=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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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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