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相关业务系统迁移市政务云平台的温馨提示
我局将于2020年 10月1日至10月12日开展房产相关业务系统迁移市政务云平台工作,期间10月9日、10日、12日三个工作日将暂停办理房产交易等业务,为保障您的办理业务需求,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系统迁移前,我局相关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二、10月9日、10日、12日,部分业务可通过人工办理、先接件后补录等方式线下办理。
三、请原计划在这三个工作日办理业务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或推后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西华门街32号)、城南办证点(锦城大道99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东办证点(汇泉北路323号)相关办事窗口将于9月28日至9月30日提供延时服务。
四、系统迁移期间确有业务紧急办理或相关咨询需求的,可拨打86279136、86279527,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给予解答。
附:系统迁移期间可线下办理业务清单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序号
业务名称
线下办理方式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审批系统企业端申报账号申请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2
物业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3
维修资金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4
存量房交易监管
业务
“在建工程抵押”业务进行线下咨询、审核和外勤查勘。
5
测绘系统审核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6
商品房备案注销业务(含删除订购和拟定合同状态)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7
房源数据清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8
商品房购房补贴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初审,系统恢复后实质审核。
9
征收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系统恢复后补录。
10
公租房选房、合同新签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线下选房、签订合同
11
公租房互换签约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系统恢复后补录。
12
公租房租金转换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审核补录。
13
廉租租金标准的公租房租金减免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审核补录。
14
公租房合同注销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15
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审核,发放临时批准证书。
16
鉴定管理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并鉴定,系统恢复后补录。
17
白蚁防治业务
收取相关业务资料,系统恢复后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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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韩红弃权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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