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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六部门发文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中化新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居民供热等领域燃煤减量替代,提高区域供热(冷)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通知》明确,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北方采暖地区为重点,到2020年,浅层地热能在供热(冷)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应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替代民用散煤供热(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区域供热(冷)用能结构得到优化,相关政策机制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咨询评价、关键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等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

  《通知》要求,相关地区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用能结构、地理、地质与水文条件等,结合地方供热(冷)需求,对现有非清洁燃煤供暖适宜用浅层地热能替代的,应尽快完成替代;对集中供暖无法覆盖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在适宜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的情况下,积极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

  相关地区要根据供热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取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方式。对地表水和污水(再生水)资源禀赋好的地区,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对集中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不破坏土壤热平衡的情况下,积极采用分布式土壤源热泵供暖;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在100%回灌、不污染地下水的情况下,积极推广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暖。

  《通知》提出,鼓励相关地区创新投融资模式、供热体制和供热运营模式,进一步放开城镇供暖行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浅层地热能开发。鼓励投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实施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所谓浅层地热能(亦称地温能),是指自然界江、河、湖、海等地表水源、污水(再生水)源及地表以下200米以内、温度低于25摄氏度的岩土体和地下水中的低品位热能,可经热泵系统采集提取后用于建筑供热(冷)。

  《通知》强调,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以保护的目标含水层作为热泵水源;对于地下水禁止开采区禁采含水层及与其水力联系密切的含水层、限制开采区的限采含水层,禁止将地下水作为热泵水源;禁止以承压含水层地下水作为热泵水源。

  2月11日,第七届世界地热大会(WGC2023)组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及国家地热能中心2023年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隆冬时节,能源需求大增。在“双碳”战略目标下,能源转型是必由之路,地热能在国家能源转型、能源替代和绿色清洁供暖方面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已成为实现清洁供暖的重要方式。

  11月12日,在陕西兴平金城嘉苑小区10号楼一居民家,居民李女士高兴地说。她家中的温度计显示室温23摄氏度,体感温度比较舒适。这是中石化绿源地热能(陕西)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地热能为该小区提供的清洁热源。

  近日,从中国石油传来消息,大港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系统运转良好,不仅给科研人员创造了舒适的办公环境,而且实现碳、硫、颗粒物零排放。

  日前,中国石化新星公司所属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雄安新区首单绿色“碳中和”ABS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发行期限为3+2年。

  日前,中国石化新星公司所属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绿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雄安新区首单绿色“碳中和”ABS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发行期限为3+2年,募集资金将用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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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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