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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吃下定心丸地热凉不了

【观察】吃下定心丸地热凉不了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9年末、2020年以来,河北、山东等地先后关停了一些运行数年的地热井,一度导致之前依靠地热供暖的部分地区、部分家庭冬季供暖出现问题。2021年,依然有山西等省的地级市继续整改关停地热井。大规模关停地热井,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容易造成地热产业发展的负面,让地热产业走向低潮。在这一特殊时期,《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及时雨。《意见》的出台犹如拨开迷雾见青天,给地热产业一个定心丸,对稳定地热发展大局有着积极影响。

  《意见》明确提出了地热今后若干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地热供暖面积和发电规模指标均较之前有大幅提升的设想。例如,《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要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提出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实现全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

  首先,是管理流程规范被作为发展目标提出来非常有深意和现实意义。这既是对当前地热发展“不规范现象”的一个回应,也是一个警示。地热产业一定要发展,但不是无原则、无条件的扩大规模,而是需要制度规范。其中,建立科学的信息平台以优化决策流程程序,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对于助推地热产业走上健康轨道非常重要。

  其次,是借势发展地热供暖产业。“十三五”末期的202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超额完成了目标,达到4.8亿平方米;浅层供暖新增面积由于种种原因完成了规划目标的60%,到2020年供暖面积14亿平方米的发展形势总体尚可接受。此次《意见》提出,2025年供暖面积要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50%,可以说是希望借力“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惯性,让地热供暖的发展保持必要的速度。

  再次,是补地热发电的“课”。“十三五”期间,地热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较规划目标差距较大,仅增加了20MW的装机容量,2020年总装机容量50MW。不过,“十四五”时期的地热发电外部环境会发生较大变化。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双碳目标下各省的碳减排任务落实以及近两年发生的电力供应紧张,均会促使各地重视可再生电力系统稳定性建设。《意见》提出了2025年地热发电规模较2020年翻番的目标,同时提出在、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探索干热岩产业化,并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意见》目标设置紧扣时代需要,路线立足产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具有现实意义。

  《意见》在阐述地热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时涉及地热产业各环节,体现了发展规划的均衡性与系统性。关于地热勘查,《意见》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开发利用总量和开发强度进行总体评价,以地热田为单元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的思路。同时,提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大型地热田调查评价由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机构组织实施。要求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开采限量、矿业权,引入企业开展后续勘查和开发利用工作。

  关于开发路线,《意见》分浅层和中深层两个层次,从因地制宜开发利用角度对地热在全国的发展路径做了规划。首先,是浅层地热开发利用路线。《意见》提出了在京津冀地区发展深浅结合地热事业的规划与设想,旨在进一步扩大地热在北方的利用范围;提出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地表水水源热泵形式的供暖制冷,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土壤源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同时推进云贵地热开发利用,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的供暖需求。《意见》提及的南方发展地热供暖,是对近年南方地区发展冬季供暖呼声的有力回应,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民生情怀。其次,是中深层地热开发利用路线。《意见》提出,在京津冀、山西、山东、陕西、河南、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区域继续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示范工作,探索不同地热资源品位的供暖利用模式和应用范围,创建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模式。

  《意见》强调推广地热开发利用新技术,体现了坚持科技兴地热的发展思路。无论是开发利用浅层还是中深层地热资源,技术总是要先行的。技术的先进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热产业能走多远。《意见》鼓励各地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性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或“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技术,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这些理念和技术,其实都是近些年地热行业在探索和发展中形成逐渐形成的。

  地热产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诸多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其中地热水既作为矿产管理也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性矛盾比较突出,最具代表性。此次《意见》就此问题做出说明,具体的方案是对于涉及地热能登记、取水许可审批项目,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数据共享、集中审批、多部门审批协同联动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意见》同时提出地热开发须满足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政策要求,提出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鼓励地方优化地热矿业权和取水许可的办理流程、精简审批要件。为促进地热产业快速发展,《意见》鼓励各级政府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行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出台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政、金融政策等;研究利用现有渠道对地热能供暖项目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共同营造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政策环境。(文/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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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地热井供暖利弊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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