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能是“双碳”目标实现不可或缺的能源 地热能产业发展专题报道②
地热能作为一种绿色低碳且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供暖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近年来,我国地热能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推动下,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得到较快发展,直接利用规模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应加快开发利用地热能,使其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双碳”背景下,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地热能发展将在“十四五迎来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地热资源具有储量大、能源利用效率高、运行成本低和节能减排等优点,是唯一不受天气、季节变化影响的地球本土可再生清洁能源。
据了解,地热能主要用于供暖、发电等。热利用方面,地热可以广泛用于民生和工业、农业、旅游和服务业等领域。以冬季供暖为例,地热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以及夏热冬冷地区集中供暖中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稳定高效的地热发电普及应用后未来可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稳定的重要支撑。
我国是地热资源大国。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地热直接利用装机容量达40.6吉瓦,占全球38%,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目前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亦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地热能资源丰富,地热能供暖初具规模,市场需求旺盛,减排效果显著,加快开发利用地热能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研究及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世良表示。
伴随着我国地热能勘探、开发及利用技术持续创新,地热能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地热能产业体系已显现雏形。浅层地热能利用快速发展,水热型地热能利用持续增长,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开始起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后,我国地热产业进入了飞速发展期。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相继出台地热能行业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及标准等,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市场需求。
2021年是“十四五”期间地热发展极为关键的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有序开发、清洁高效、节水环保、鼓励创新的原则,稳妥推进地热能资源勘查和项目建设,规范和简化管理流程,完善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保障地热能开发利用高质量发展。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高级工程师乔勇对此表示,作为指导地热能行业发展的重要意见,该文件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地热能有序、健康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022年,国家相继出台的多份政策文件中也多次纳入了地热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相继发布,提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到2025年,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业内人士对此乐观地表示,国内政策法规及行业地方标准的陆续出台,为我国地热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国已经基本形成以羊八井为代表的地热发电、以天津和西安为代表的地热供暖、以东南沿海为代表的疗养与旅游和以华北平原为代表的种植和养殖的开发利用格局。
但是我国地热工作者并没有将皱着的眉头放下来:资源勘探开发投入不够、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地热管理体系不清晰等,诸多长期存在的问题阻碍了地热能的发展,亟需继续“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地热能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助力我国地热能发展。
一是此前地方政府地热资源勘探投入较少,导致资料数据化程度低,不能满足地热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是国内地热开发技术水平与产业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尤其砂岩热储回灌率低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这让不少地热项目面临回灌难题。2020年河北、山东等省关闭了一批地热井,理由就是这些地热井运行不规范,包括未实现地热尾水全部回灌,与生态红线的底线要求有冲突。
三是地热管理体系不够清晰。从目前的行业管理体制来看,地热能资源兼具能源矿产、地下水、可再生能源等多重属性,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同时接受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职能机构的管理,在《矿产资源法》《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的管理之下,不同省份地热管理部门、管理办法存在较大差异,带来大量的管理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限制了地热能产业的发展效率。这一问题至今也未得到彻底解决。
四是地热产业运行普遍特点是投资高,回收期长。同时,服务对象以供热供暖为主,属于典型的民生保障领域。而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资源税法》中针对地热的资源税按照从量征收,标准是每吨抽釆地热水1〜30元标准执行,即便全部回灌也要计征,这让本来盈利水平较低的地热行业无法承受。
我国要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满足夏热冬冷地区的“零碳供暖”诉求,拓宽“地热+”开发利用模式,地热发电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这些都是地热颇具前景的发展领域。在业内人士看来,“十四五”是我国地热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具体而言,在地热勘査评价方面,以全国地热资源普查为依托,摸清我国地热资源开发重点地区的地热资源量,为在重点地区开发地热能的企业提供有利的资源数据支撑。同时建设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产业链数据库,形成地热能数据开发利用大数据平台,为地热田合理开发利用和动态监控提供科学支撑。
针对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地方政府应明确地热开发管理归口部门,应明确政府不同部门职权范围,简化地热供热项目的土地、矿权、热力(电力)等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加速地热供热产业发展。
对行业来说,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源税的税率调整。“取热不取水”已成为我国水热型地热开发利用的基本要求,若能做到抽釆的地热水完全回灌,地热供暖项目应实行免征资源税。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发展多年的地热迎来了“春天”。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规划》围绕“一点、两带、三区”部署了“十四五”期间地热能开发利用重点任务和产业布局。“一点”是打造雄安新区地热能产业发展样板;“两带”是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两个流域的地热能产业发展示范带;“三区”是重点发展北方地区的冬季清洁取暖、南方夏热冬冷地区的供暖(制冷)和青藏高原地区的地热发电。
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署名文章《推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中特别指出,“十四五”将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他强调,坚持把创新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布局前沿方向,重点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户外实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地热能发电、中深层地热供暖等示范,增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力、竞争力。
谈到如何加快规模化开发,实现我国地热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汪集暘近日指出,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政策,坚持“热电并举、西电东热;深浅结合,由浅及深;干湿有度,先湿后干;天地合一,动静结合”的开发方向,即在高温地热丰富的西部地区优先发展地热发电,在东部地区则优先发展地热取暖;从浅层地热资源开始开发,逐步深入;现阶段不宜不计成本地开发干热岩,而应优先用好水热资源;充分发挥“地热+”的模式,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互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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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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