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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公开8项典型工作案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2020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取天津、吉林、浙江、江西、云南、宁夏6个省份,组织开展了实地督查。

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确定“天津市以改革促创新,全面建设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标杆”等8项工作案例为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发现的典型工作案例。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发现的典型工作案例

1、天津市以改革促创新,全面建设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标杆。

一是持续创新示范,启动新时代职教标杆建设。在教育部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部市共同制定《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 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意见》(津政发〔2021〕1号),坚持天津改革发展特色,以职业教育产教城融合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对接产业高端服务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公民素养,打造城市文化和人文交流品牌,为全国其他地区持续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

二是服务国家战略,创新设立“鲁班工坊”国家品牌。天津市将建设“鲁班工坊”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以“天津之为”奋力打造“一带一路”上的中国品牌,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走出去,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在亚非欧三大洲16个国家建成17个鲁班工坊,设置工业机器人、新能源、云计算、铁道运营、中餐烹饪等12大类44个专业,合作举办中职、高职到本科三个层次,学历教育近1800人,培训规模达6000人次。2020年全面建成10个非洲鲁班工坊。

三是助力脱贫攻坚,打造职教帮扶“天津方案”。天津市职业教育坚持以技扶贫、尽锐出战,54所职业院校承担完成新疆、西藏、青海、甘肃、河北、云南、宁夏、重庆、吉林长春、内蒙古鄂尔多斯等省市扶贫和协作任务。创新“区域系统援建、品牌整体输出、专业结对共建、师资轮岗培训、学生订制培养”职教帮扶五模式,相关经验入选国务院扶贫办典型案例,《“一地一策”“一校一案”深入开展职教精准扶贫》得到教育部工作简报宣传推广。

四是聚力攻坚克难,“职教20条”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落实国务院“高职百万扩招”部署,健全扩招联动机制,充分挖掘“四辅”潜力,连续两年超额完成扩招任务。天津职业大学等7所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占全市25所高职院校的28%,入选比例居全国前列。坚持质量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共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20项。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国务院通报表扬天津市“打造职业教育高水平聚集园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经验。

2、吉林省创建“新时代e支部”,开创高校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组织路线,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大趋势,吉林省委研发创建了“新时代e支部”智慧党建平台,实现对全省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具备手机上网条件党员的全覆盖,为新时代全省高校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新时代e支部”形成了新平台、新机制、新手段,将传统党建的“面对面”与“智慧党建”的“键对键”结合起来,将实体与网络连接起来,将高校支部、党员、群众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有效改进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服务方式,进一步激活了高校党支部基本单元和党员基本细胞。

二是实现党建网络“全覆盖”。坚持不断延伸触角,组织发动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愿注册加入“新时代e支部”, 目前全省高校党支部“新时代e支部”入驻率100%、党员入驻率98.2 %,基本实现全省高校党的组织、党员、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政治文化网上“全覆盖”,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密依托“新时代e支部”开展党员日常学习、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工作,工作实效性得到有效增强。如在平台的“党课开讲啦”活动中,全省高校共有1744个基层党组织、58000余名党员参与活动,累计讲党课1156期,摄制精品党课283部、微党课521部、党课微视频402部,总时长约为4万余分钟。

三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广大党员随时随地能依托“新时代e支部”接受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活动,开展借鉴学习,促进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新时代e支部”党建智慧平台同时提升了全省高校“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信息化建设水平。截止目前,全省高校共建立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2281个,其中学校党委层面202个,院系级党组织层面2079个。在平台建设类别上,建设网站620个,微信平台958个,微博90个,其他类别613个。近两年来,全省高校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先后发布学习内容79000多条,通过信息化平台开展培训教育达到140万人次以上。

3、浙江省强化统筹抓好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实现“不低于”目标。

一是强化政策统筹,抓好政策设计。《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教师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待遇计算比较口径的通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的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计算比较口径。

二是聚焦精准施策,督导行政联动。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先后4次召开联席会议,省相关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对24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督促当地政府主动履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清单,挂出作战图、路线表,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确保了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全部按要求兑现。

三是落实成效明显,教师地位显著提升。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在编教师人均工资收入达到175379元,比2018年增长20%,全省90个县(市、区)都实现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中小学教师岗位吸引力显著提升,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师范专业录取名次显著提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人数大幅度增加。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评估考核。建立公务员收入分配与中小学教师长效联动机制,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预算安排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预算。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履职评价、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认定、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等四项重要评价和监测的内容,列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4、浙江省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批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建立毕业生就业协商讨论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就业情况,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报”(每日报线上线下招聘场次、每周报就业率、每周报就业工作计划、每月报上个月就业分析),及时掌握就业进展。加强调研和统计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二是积极应对,拓宽就业渠道。开发管理服务等基层岗位1万余个,省内国有企业新增岗位的50%用于招录应届毕业生。加大基层教师招聘力度,共招录2.31万名毕业生,超教育部指标127%。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和增设第二学士学位计划,分别较上年增加1427、3423个。扩大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均较上年增加近万人。落实“三支一扶”等项目,率先组织4万余名高职毕业生顶岗实习。圆满完成西部专招工作。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精准帮扶,优化就业服务。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联动全省62家网站、组织12万家企业推出120多万个岗位,开展招聘会9840余场,其中专门开展了女大学生、寒门学子、湖北高校毕业生及外省湖北籍毕业生招聘活动。加强就业指导,推出就业指导系列网课15场,第一时间组织15万余人次参加线上就业指导课学习。积极推进“掌上办事”,办理线上就业业务近2000份。适时调整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时间。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学生一对一帮扶,面向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加大先进事迹宣传力度,浙江省推荐的15个大学生就业创业事迹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以典型引领提高就业成效。

5、江西省出实招硬招,有效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一是加强资源建设,增加学位供给。2018年起,省财政设立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资金,三年共投入34亿元。2019年起,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全省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04.5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280所,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二是严格招生管理,把住入学关口。按照“严控增量,消除存量”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地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从2019年起,要求各地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格落实标准班额要求。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推动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近两年来新增中小学教师编制3万余个。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健全教师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考核发放方案,中小学教师待遇得到显著提升。广泛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加强了城乡学校间的交流与互助,不断提升农村学校办学质量,留住农村学生甚至出现学生回流现象。

四是强化精准督导,落实政府责任。连续三年将消除大班额工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教育发展”考评,并作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压实各地党委政府责任。2020年将督导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专项资金中的15%(2.1亿元)用于奖补市县,极大调动了各地化解大班额的积极性。在江西省教育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中小学班额情况反映平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采用大数据监测各地中小学校班额情况,对问题线索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超大班额的市、县(区)政府、教育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落实责任。

6、江西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促进教育督导“长牙齿”。

一是创新督政方式。2016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率先创新建立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每年对全省111个县(市、区)、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评价。督导评价重心更加精准具体,实行了“三个转变”,即由以教育部门为主向以党委政府为主转变、由只考核政府班子向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转变、由只督责向既督责又问责的统一转变,运用干部考核“指挥棒”,抓住了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牛鼻子”。同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成员单位“四参与”工作机制,即:重大事项决策全员参与、重大督导活动全员参与、重大督导宣传全员参与、重要督导培训全员参与,激发各方潜力,集聚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督导工作。

二是完善督政体系。2018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办法(试行)》(赣府厅发〔2018〕36号),在2019年开展评价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全面启动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构建了 “一级督一级”的督政体系,层层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市级政府进一步强化统筹职能,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2017年1月出台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约谈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教育督导刚性约束和行政权威。依照督导评价结果,2016年以来,先后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11个县(市、区)的1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问责,做到“有限督导、无限震慑”。2019年,省政府对在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109个集体和37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通过树立“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鲜明教育工作导向,让党政领导干部切身感到“抓好教育是本分,抓不好教育是失职”。

7、云南省举全省之力推进普通高中建设。

一是高位推动,高效统筹。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针对21.64万个学位缺口,首先挖掘现有办学条件潜力,采取增加班级或适当扩大班额的方式,增加学位1.8万个;其次采取现有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增加普通教室、学生宿舍等方式,增加学位4.19万个;再次新建普通高中学校,新增学位15.65万个。共规划建设133所普通高中学校(新建67所、改扩建66所),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总投资181.64亿元。

二是保障投入,明确责任。云南省通过整合中央、省级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将筹集100亿元以上资金加快普通高中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多渠道筹措和整合各类资金。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限时完成项目落地的13条清单。省级层面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2019年9月启动规划、可研编制、立项审批等工作,12月完成招投标,2020年1月省教育厅、项目州(市)人民政府与总承包牵头单位签订合同。各地努力克服土地征迁难、电线坟地搬迁难、基本建设手续办理难、资金筹措难等“卡脖子”问题,全省所有项目同步实现开工。

三是动态监管,加力推进。针对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的实际,创新项目实施方式,采取省级打捆EPC总承包建设和地方自建两种方式,集约高效推进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20年1月全面开工以来,省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对调整优化开工的项目倒排工期,建立进度台账,实行“一项目、一计划、一台账”管理,常态化动态更新施工进度。严格项目推进过程管理,严把“造价关”“进度关”“质量关”“安全关”,严格执行“任务清单制”、“旬报制”、“通报制”和“约谈制”,层层压实建设主体责任、施工责任和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截至2020年底,开工面积365.6万平方米,占规划面积的101.5%;完工面积248.7万平方米,占开工面积的68.02%;已完成投资163.0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9.76%,89所已经实现办学,其他项目大部分进入扫尾阶段。

四是完善管理,保障师资。在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及时扩充教师数量,提升师资水平,确保高质量普及。2020年,省委省政府通过专项招聘补充普通高中学校教师1.37万名,重点保障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的师资需求,新聘教师已全部接受入职培训并上岗执教。2020年,云南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98%,如期实现国家和省确定的教育发展“十三五”目标。

8、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谋划,推进“互联网+教育”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省级平台统建统用新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统一建设教育大平台(宁夏教育云),免费为全区学校、师生和家长服务,解决了重复建设、资金浪费、信息孤岛等问题,提高了教育资源共享的兜底保障水平。开放100多项“不见面网上办”服务事项,解决学生转学、民办高校年检、教师资格认定等群众办事难点。联通四级校园治理数据,建设校园治理大数据平台,提升校园“数治”和“智治”能力。

二是推进达标示范引领取得新成效。推进“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区)建设,中小学校网络平均带宽达370M,一大批虚拟仿真教室、机器人教室、人工智能教室、创新实验室投入使用,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转型、校园过程性数据关联分析。树立“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在资源共享、创新素养、队伍建设、党建思政、教育治理等领域创新示范;培育“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实行首席信息官制度,实施项目跟踪管理,开展教学创新,形成一批混合式教学新模式。

三是课堂教学和教师建设实现新提升。按照自治区带县、县带乡、乡带村的模式,开展“一师多校、在线走教”,累计开课40万堂,惠及全区1/3的学生,有效缓解了薄弱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国家课程的问题。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启动“空中课堂”,录制播出2588节中小学课程,有力保障了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实施“互联网+教育”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10名应用示范顶尖人才、100名高端管理人才、1000名高端教学人才、10000名骨干人才,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99%达到合格水平。

四是标准制定和模式创新取得新进展。制订教育云平台开放、教育大数据、学校画像、平台接入等标准规范,有两项大数据处理技术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将“互联网+教育”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要内容专项督导通报;鼓励国内200多家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推广应用;成立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和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宁夏研究院,包县包校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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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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