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重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根据有关,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10日起复牌。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并购事项,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7日起继续停牌。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董事会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5-04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06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在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形成《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报告》并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上述文件已于201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