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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4.86吨
近日,江门市某企业向江门海关所属鹤山海关申报进口一批重28.4吨的“聚苯乙烯塑料颗粒(GPPS)”。该关经过风险分析认为,这批货物存在走私固体废物的嫌疑,因此下达了布控指令。关员现场查验发现,有7袋货物混入了浅黄色长条和粘连颗粒,疑似固体废物。
经鉴定,该批货物夹带有4.86吨“聚苯乙烯塑料颗粒下脚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此案已由海关缉私部门跟进处理。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李霭莹
【通讯员】李钊、王熙程
【图片】江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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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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