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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五项职称惠企政策 助力沈阳营商环境建设

  原标题:牢固树立服务宗旨守初心担使命

  9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市人社局牢固树立服务宗旨,守初心、担使命,通过实施五项职称惠企政策加大对企业职称评审的扶持力度,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集中受理、上门服务解决企业职称评审难题。实行集中受理、上门服务等方式,解决企业材料多、距离远的问题。下放中级资格审核权,提高区县属地管理的服务质量,解决企业政策掌握不全面、不准确,组织申报不及时的问题。积极帮助来沈投资、与沈合作的企业解决“不受理”、“申报难”等职称评审问题。

  二是创新企业职称评审方式。针对我市具有重大影响、对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研究探索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定向”评审等评审方式。同时面向工程系列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在全省率先组建了沈阳市非公有制领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积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是拓宽企业职称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对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创造便利条件,实行区县属地管理的原则,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满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求。积极发挥职称服务作用,杜绝企业职称评审的“玻璃门”、“旋转门”,营造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发展的优质环境。

  四是放宽企业职称申报条件。克服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在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实行职称申报“一步到位”政策,即: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下级专业技术职称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为申报的必要性条件;对论文不作统一要求,技术推广应用、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成果可替代论文。

  五是支持企业开展自主评审。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开展自主评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充分向企业用人主体放权,给企业人才发展松绑。目前东软集团等已经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截至目前,该局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已收到来自沈阳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赞誉市人社局职称新政“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勤政爱企、排忧解难”。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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