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季度PM2.5创新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近98%
8月22日,深圳市第二季度环境公报发布。其中,空气环境表现亮眼,PM2.5达历史有监测数据以来同期最低,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近98%;备受关注的茅洲河与坪山河,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幅度在40%-60%之间。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调研员曾庆郁通报,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19~110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8天,比上年同期增加7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9天,占总有效天数(91天)的97.8%,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
“深圳今年1-7月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较低,这个数据从每年4月起会下降。我们分析,今天大气情况明显改善的原因之一是污染源减排的推进。”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高级工程师兰紫娟介绍。
在饮用水源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略有变化的是,与上年同期相比,石岩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改善;西丽水库水质类别由Ⅱ类变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
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罗湖)、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福田河水质有所变差,皇岗河和凤塘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布吉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水质保持稳定。
污染较严重的河流中,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4.5%、47.2%,但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
观澜河企坪(省考)与坪山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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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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