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00家托管班不足200家合规!深圳将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新规
深圳校外午托机构实际数量近7000家,但合规机构不足200家。“黑托管”遍地开花如何保障孩子安全?8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完成修订并经深圳市政府六届一百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将正式发布。
“黑托管”集中于中小学周边社区居民楼
近年来,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逐步成为“老大难”问题。如何通过立法破解难题,化解托管变“脱管”危机,妥善保障数以十万计中小学生午餐午休安全?深圳市司法局表示,解决民生问题需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立法过程中主动贴地察民情。
“几个孩子在一起午托、晚托?”“贵不贵?”“吃得好不好?”“有证没证?”“哪方面有困难?”近期,在对《管理办法》审查过程中,为了更进一步细化立法条款,摸清机构底数实情,深圳市司法局多次走进中小学生较为集中的社区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立法微信听证会,研究深圳校外午托机构综合执法有关数据。
调研结果显示,中小学周边社区居民楼是深圳市无证无照托管场所集中区域,也是解决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症结核心之处。深圳按照规定取得校外午托机构合法资质不足200家,但社会上已存在大大小小不同规模机构数量达到了近7000家,绝大部分孩子上学期间必须呆在无照无证的托管机构,安全问题牵动着百万家长的心。
“正规午托机构普遍收费较高,每月费用大都在1000元以上”,调研过程中一些家长指出,校外午托班即使无证但费用可以接受,担心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食品、接送安全,午休地方空间狭小也只好屈就一会儿”。另一名家长表示自己办午托班起初为了解决自己孩子午休问题,就在学校边上租了个房间,后来很多学生家长也求助午托,于是放在一起,“虽然出于好意但有时还被执法队查封。都知道有证好,但申请牌照太难了,九曲十八弯”。
“安装监控摄像头当然是好事,但也要家长们同意”“我们也想和家长签合同,但又不懂法律,希望有关部门能教一下我们”,立法修订过程中,像这样来自家长和午托举办者的意见,还有很多。
营利性商事主体和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均可作为设立机构
为什么有证的机构那么少?深圳托育联盟负责人黄勇(化名)介绍称,原《管理办法》规定校外午托机构只能设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定性不利于其经营发展,“并非每个举办者都愿意做公益。此外,审批成立门槛实在太高,符合条件建筑要么离学校太远、要么租金太高,如果安排多几个孩子进去,又违反了人均面积规定,所以还不如不去办证。”
对此,《管理办法》拟简化办证流程,让机构回归便民服务行业本质,实行“两条腿”走路,允许举办者自由选择设立机构为营利性商事主体和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并鼓励社会各界“多措并举”提供校外午托服务。在准入条件门槛上,《管理办法》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同时发挥市场自律、社会参与作用,由食品药品、消防、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校外托管机构相关条件指引。在监督管理制度上,拟建立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对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协同监管。
考虑到学生家长之间相互为子女及其同学提供托管协助的情况,《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家长之间可以互助提供托管且托管学生数不满5人的,受托家长可以不登记设立校外托管机构,但受托家长应当与委托学生监护人之间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合同范本供参考,各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条件指引和提供安全知识培训等。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陈熊海
【通讯员】邹煌华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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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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