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开“本人到场”的证明办事死循环
如何解开“本人到场”的证明办事死循环
河北石家庄一名市民,为了给远在加拿大的儿子开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续签证,结果跑了7趟有关部门,打了11次市长热线,耗时50天才最终办成。原来,相关部门要求其子必须本人回国亲自办理,可等儿子请了假上了飞机,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告知这位市民,“不必本人到场,可以委托办理”。
事实上,很多地方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都要求本人亲自开具,相关部门设置这一限制的初衷是好的,即犯罪记录涉及公民隐私,需要严格保密。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也会有特殊情况,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用于特定情况下的升学求职服役等,有时需要当事人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而直系亲属很有可能因为不在当地或患有疾病无法亲自前来,还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用于涉外用途,当事人很可能身在海外,就像石家庄这位父亲身处的情况。
对于办事群众而言,不论证明是用于升学求职服役还是涉外,都是有紧迫的时限性要求的,一旦陷入一方要求“必须本人”而另一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满足“本人前来”条件的死循环时,相关证明开具规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和优化,既考虑到实际办事过程中不同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是否存在事实上符合办事条件,却因各种原因无法满足办事前置要求的可能,又不违背公平公正办事的相应原则,这样才能解开“死循环”。
当然,石家庄这位市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还遭遇了另一情况,即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其先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居住证明能否作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的必要先决条件,这个问题值得追问。
其实,这一次的“证明难”,反应出来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在网络时代,很多信息已经可以互联互通,但证明的开具方式依然是“纸质时代”的老办法。在纸质时代,某一项公民信息的原始纸质资料集中在一个地方由专人管理,彼时人口流动性也不及当下,到固定的地方找特定的人查资料、盖章,是惯常做法。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高速公路没有地域界限,通过纸质档案数字化和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可以做到在非纸质资料存放地查询到相应公民信息,相对于数据的快速传输,流动性较大的人口则散居各地,往返不易。
这时候,办事办证的思维就不应该是“人回家来找资料”,而是“数据资料和办事服务跟着人走”,人到了哪里,服务追到哪里。在这一点,温州市就做了不错的探索,该市有境外华侨68.8万人,每年许多华侨因为驾驶证超过换证期,无法回国办理被注销。对此,该市交管部门就在今年4月底推出了“境外车管所”,通过远程视频连线进行线上体检,让华侨可以通过线上完成换证。而在全国范围内,以出入境证件为例,从今年4月1日起就可以全国通办,以前要么得回户籍所在地,要么得有居住证,算下来一年可以给群众节省交通费200亿元,惠及2100万人次,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办事范本。
现阶段,在一些部门的部分证明开具要求中,还有对办事地、办事人员的诸多限制。当然有些证明的确涉及到个人敏感信息、财产等,的确应当从严管理,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但对于不涉及这些内容的证明材料,不妨允许持当事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办理。当然,还可以通过设定特定条件下的委托人范围,比如设定为配偶、直系亲属等,以避免个人隐私外泄。
另外,对于一些涉及公民重要信息的证明,不妨通过“信息网上跑”来实现,而非让公众自己跑腿。就拿无犯罪记录证明来说,大多是司法部门如公证处等需要,或者是特定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政审,是否可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或者函件往来来实现?是否可以在上级机关而非一线单位,设置专门窗口处理相关证明事项,以减少基层工作压力?
当然,全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不一,不同部门之间条件也不尽相同,加快“信息网上跑”,破除证明死循环,有关部门也需要加快纸质历史档案的数字化过程,运用新手段新工具打破数据壁垒,更为关键的是,要根据当地的数字化程度,及时修正和优化相应的办事流程,让群众享受到政务信息化、数字化带来的改变。
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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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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